北方勇士中的大战士都停止了战争,阿尔济人带来了粮食,带来了一切可以看到的物资。
孱弱的窝棚显然不足以抵挡严寒,阿尔济人教导这群淳朴的战士如何建造木屋,并且开始修建了直通屠龙港口的道路。
沙石铺
易道路,让狂战士们觉得这样的日子还不错。
能喝到热乎乎的牛肉土豆汤,尽管牛肉很少,但是日子已经不错。
你不能总指望派出最精明强悍的战士去冒险和丛林中的魔兽搏斗。
没有人能在丛林中无往不利,即便是最强大的战士,也不能。
狂战士崇尚武勇,讲究诚信,更是知恩图报。
在武士们的篝火晚会上,原本最强大的大战士拉斐尔,也被神秘的将军击败。
各个部落的大战士都挑战了他,但是阿尔济来的将军,战无不胜。
他们叫他雷霆,因为他快如闪电,强如爆雷。
拉斐尔的弟弟伊布.
沃德尔向雷霆武士挑战,但是只支撑了一回合,那条重戟轻轻地搭在了他的脖颈间,闪耀跳动的电火花,让周围的人大声叫好。
太强大了。
“你还差得远呢。
小子。”猛将兄咧嘴笑道,小家伙伊布憨厚地挠挠头,他只是想试试,虽然年纪还小,但是肌肉厚重的伊布显然是年轻一代中颇具潜力的家伙。
“你是剑圣吗?”伊布凑在猛将兄旁边,咬着一块后腿肉,蹲在篝火堆的旁边,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剑圣?
那是什么东西!”猛将兄不屑地笑了笑,然后指了指头和心口,说道,“能力,是由这两个地方决定的。”
“是吗?”
“你得有一个比野兽还要灵敏的脑袋,然后——”吕布狠狠地握住了拳头,自信地笑道,“再有一颗战无不胜的心!
这就足够了!”
说着,猛将兄挥舞了一下拳头,“就像这样,不要管你的对手是谁,因为当你战胜他的时候,就没有必要再去了解他的过去。”
“哇哦。”小家伙羡慕地看着猛将兄,抚摸了一下方天画戟,问道,“这是你的兵器?”
吕布喝了一口热酒,然后拍拍伊布的肩膀,说道,“它嗜血如命。”
“这是我的,我杀过一头四阶的魔豹。”伊布.
沃德尔得意地炫耀着他的长矛,这是很普通的长矛,一个被狂战士部落承认的战士,都会由大战士亲自送给他一柄长矛。
伊布的哥哥拉斐尔就是大战士,他在去年获得了长矛,然后杀死了大法尔岭的一头四阶魔豹。
为此,他战斗了三天,逃逃追追,终于在和豹子的战斗中胜出。
猛将兄提起他的长矛,看了一会儿,笑道,“太轻了。”摇了摇头,“女人才用的这样的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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