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作伪(2/2)

就看他够不够识相了!

还好,主簿这个人,非常的识相。

其实现在整个县衙,上到知县,下到门子,个个对他,都是非常的识相。

齐县尉突然高升,本来就是够奇怪的了。

可是再奇怪的事,又怎么比得上上面突然一纸公文,提拨他这个就算是书吏,统共也没有干上几天的林恩之?

甚至当时消息传出,主簿、文书等几个还心中不服,专程跑了一趟省府,想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是省府的老爷们也是非常的气闷,他们还没有想明白呢!

他们又何尝不是被齐县尉抢走了位置!

这样一来,没有人知道林恩之到底是哪里的靠山,后台又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在没有摸清楚他的底细之前,是没有人敢轻易得罪他了。

就算是他要杀个人,主簿也会想尽办法给他兜过去,更别说只是伪造文书这样的事情了。

至于这几间铺子原本是谁的……关他什么事呢?

主薄非常识相地将几个印章全部交给了林恩之,并知之他用法,自己就甩甩袖子,告病回家了!

管他怎么折腾的,反正都与他无关了!

林恩之如果要将原本名字在顾茗名下的店铺转到自己手里,就要写买卖文书。

只要盖上官府的印鉴,那么,这个官司就算顾家打到皇上那里去,也没有办法了。

而买卖文书,需要一个中人,也就是证人。

这样的证人,一般需要一个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来担当。

林恩之想了想,原本想写主簿的,可是又觉得到底不是他的自己人,有些不放心。

可是,哪里再找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来?

突然,他就想到了他自己。

于是,他写下了这份买卖文书,卖方顾家十四娘顾茗,买方林家梅姨娘,中人,则是他自己。

再三地检查,林恩之都觉得非常的满意,便盖上了大章。

呵呵,从现在起,那三间铺子,便是他的了。

虽然买方名字是白梅,可是,文书上而写明了,是林家的姨娘。

而姨娘是不能有自己的私产的,就算是她自身,都是林家的财产,就更别说她名下的产业了。

接下来,就只剩下通知十四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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