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跑出去了两公里多,路过一个还没拆迁的老弄堂时。
一个身穿黑色皮夹克的年轻人,狂奔而来。
后面还有个女人,正在焦急的狂追,一路喊着抓小偷。
小偷啊,王庸眼睛大亮。
再看那一路狂奔着的贼眉鼠眼小偷,王庸怎么看怎么觉得顺眼。
正好老子穷的眼睛都要发绿了,这个小毛贼送上了门来。
这些年来,王庸向来有个原则,不义之财是不用的。
这是他做人的一点点底线,也能让跟着自己的兄弟们,坚持最后心里面的一丝骄傲和自尊。
但是,奖励和报酬,却是应得的。
虽然七点多时,马路上人很多。
也有人想跃跃欲试的上去帮忙,但是随着那个小偷亮出了一把匕首,市民们都畏缩不前了。
王庸能理解,就远远的朝着那个女人喊道:“一千块,我帮你抓住他。”
“好!”那女人远远的朝王庸点了点头。
雇佣条件达成后,王庸迅速出击,直朝那个小偷扑了过去。
心中还感慨不已,自己堂堂佣兵之王KING,竟然为了一千块就能出手了。
也不知道是这小偷倒霉,还是他的荣幸。
“砰”一脚。
趁着他拐入到了弄堂里时,王庸飞起一脚把那小贼踹翻在地。
反手轻松夺了他的匕首,没好气的扇了他几个暴栗:“小子,有手有脚的,身手还挺利索的。
干点什么养不活自己啊?
做贼,丢不丢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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