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闹过几场后,奇思妙想的王家小娘子便拿出个“两全其美”的折中主意,那就是让方应物入赘王家。
对此王大户就没意见了,甚至还有点赞同。
他没有儿子,若能找个方应物这样有着优秀基因的上门女婿当然很好很好,再好不过,于是便默认了女儿想法。
给别人当赘婿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以前的方应物听到这个要求后深感耻辱,当然誓死不从!
而现在的方应物,如果能不死一样不从!
当即驳斥道:“你这样迫人入赘,与逼良为娼有何区别?
简直异想天开,绝没有道理,不要想我会答应!”
王小娘子却胸有成竹,一切尽在掌握般的笑吟吟道:“别忘了你父亲欠我王家三十两银子,抓你卖身到我家抵债都是可以的!
若还不肯答应,今后有你的苦头吃!”
什么?
方应物又一次大吃一惊。
方才他还有点疑问,王大户家凭什么敢如此肆无忌惮,现在则解开了谜团。
原来当初方清之出门游学时,曾找王大户借了三十两银子作为盘缠,于是便给方应物留下了把柄。
须知父债子偿天公地道,只要王家使力气,让方应物卖身还债也不是不可以,即便告了官法律上也是能认可的,全看王家想不想了。
故而王大户和王家小娘子逼着秋哥儿入赘,简直理直气壮、简直势在必得!
可是当初的方应物依旧誓死不从!
不过这种被逼入赘的耻辱感,深深的刻在了从前那个方应物的心中,直到现在还有拼命阻止的潜意识。
一晃便僵持到如今了,记起前因后果,现在这个方应物苦恼的长长叹口气。
别人都是当儿坑爹,偏偏他家是爹坑儿啊!
赘婿能去做么?
不能!
他也有野望,他也有跃跃欲试的功名之心,来到了大明朝,不往科场上走一遭试试运气,岂不是白来了?
在这世间观念里,赘婿是见人低一等的,常和倡优皂隶并论。
他不知道赘婿有没有资格考科举混官府,但他知道如果有人以此说事,干掉他是十拿九稳的,没有人会为此袒护他。
却说方应物思来想去,脸色不好看。
王小娘子偷觑到秋哥那黑的不能再黑的脸色,便明白她今天大概又白来了,又没有“说服”秋哥。
小娘子不由得气恼道:“我王家对你如此厚道,三十两银子绝非小数目,说不要就不要了,但你这人怎的一些儿良心也无?”
欠债气短,方应物讪讪解释道:“这不是良心不良心问题,而且这银子我会想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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