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眼里,三木才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敢租一艘船明目张胆地运载价值三十个亿的毒品与军火的人,当世的警察当中也只有他一个人敢。
对于像他这样的人,老山姆是敬畏的。
论枪快,没有比得上他。
论智慧,也少有人能及他。
面对这样的一个人,不要说是老山姆,就是海鬼,也要畏惧他三分。
毕竟,当世能称得上快枪王的,也有且只有他一人。
当然,这些都是郑三海所不知晓的。
在郑三海眼里,只要有枪有炮有船,就可以雄霸一方海域。
事实上,直到他不知道,枪也好,船也罢,这些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人。
人,才是真正不可战胜的。
只要稍微懂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决定战争胜负的不是武器如何精良,也不是弹药如何充足,关键是战争的指挥者。
但遗憾的是,郑三海不知道这些。
他只知道——有船有枪有炮就可以横行于大海之上,没事的时候抢他一个盆满钵满,但他不知道,如果你抢的对手太厉害,你要搭上老命不说,还得赔上全部的家当。
只要对明清历史稍要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那个叫**哈赤的人,就是由于不懂袁崇焕的厉害,结果东西没抢到不说,还把命都搭上了。
这是历史的悲剧。
但这种悲剧,却从来都不缺乏主人。
像郑三海这样的海盗,由于长年在海上抢劫,自然没有闲暇时间来读书,所以他根本就了解历史,根本就不了解战争,根本就不了解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决定的因素,他只懂得一件事情——抢劫。
抢劫,是他人生的全部意义。
所以他根本就没想这次即要抢的对手的是谁。
所以,他还是抱着从前抢人的心态——抢得赢就抢,抢不赢就跑。
所以,他绝未想到,他这次遇到的人,都不是过去所遇到的人——这次即将和他展开杀戮的对手,一个是号称北美海域鲨王的老山姆,一个是名字都可以吓死人的海鬼。
这两个人,终将取掉他的性命。
当然,直到此刻,他看到的却都不是死亡,而是价值三十个亿的财富。
财富送到眼前不抢的人,那是傻人。
他可不想做傻人。
他要做个富可敌国的富人。
只有富人,才是受人尊重的。
他做梦都想个受人尊重的富人。
用他临死前的话说,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活着的人,一定要活得体面,活得受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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