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杀锋(1)(2/4)

这就是大白鲨,海上最凶猛的霸主。

但这些霸主,却成了人类的牺牲品。

和人类相比,它们根本就不是对手。

只有人才是最凶猛的动物。

大白鲨的白,太阳的红,海水的蓝,一同构成了一幅颜色对比鲜明的中国画。

这画中的主角——大白鲨,只因不懂得退让,最后只好抛尸太平洋了。

是人类的暴力剥夺了它们的生存权力。

——它们真可怜!

风在太平洋上飘荡。

太阳已经变白。

时间留不住,杀手最无情。

夏雨像只甲虫一样卧伏在甲板上,不敢抬头。

她可不想脑袋一下被打爆。

头顶上的不锈钢横杆,正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下面的甲板上,正有一个人朝上面走来。

太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有一半浮在太平洋上,虽然很淡,但是可以看得出——他非常孔武有力。

他肩上挎着把枪。

一个射程超过五百米的远距离狙击步枪。

使用这种枪的人,一般都是杀手。

但他不是杀手,他是老山姆的保镖。

当然,他杀人不比杀手差。

三木说过,这远洋号有三个人特别厉害,一个是柯尔,一个是丹,还有一个是乔治。

柯尔已经死了。

丹长瘦小,乔治牛高马大,一眼就可以认出来。

来人穿着与大海一样颜色的衣服,臂膀粗大,正是乔治。

对他,夏雨怀有一种深深的恐惧。

看到他旁若无人的一路走来,一连简历迅速冒出了她的大脑——乔治,一个美国人和一个非洲土著的杂交产物,现年二十七岁,单臂力量一百七十公斤,可以一拳打破一头健牛的肚皮,皮肤油黑,目力超群,属力量型杀手。

对付力量型杀手,最好的办法是远距离狙杀。

如果你不能实施远距离狙杀,一旦等他靠近你,那的脖子就只有被他咔嚓一下拧断了。

夏雨可不想被他拧断脖子。

无论如何,她也要把他阻止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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