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枪,他似乎已经失去了兴趣。
过去,只要他一看到枪就要莫名地兴奋。
现在就是把枪递到他手里,也激不起他丝毫的兴趣。
用他的话说,枪已不重要了,真正能留住他的,是酒和女人。
酒和女人,已经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
枪和江湖,早已成为他历史定格他颓废的岁月中。
现在唯一能激起他提起枪的,也只有酒和女人。
但能拿得住枪的他,已经没有当年的雄风。
如果把过去的他比着一只凶猛的老虎,那么现在的他只能算一只病猫了。
病猫与老虎,永远不能相比。
但这个比喻用在他身上,却非常恰切。
因为他现在就是一只病猫。
一只任人宰的病猫。
尽管他已经变成了一只病猫,但你也还是不轻瞧他,因为——
虽然他用枪不行了,但他拼命还真有一套。
当他知道此次对付的是快枪王三木时,就想到——用枪,无论如何都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来之前,他就作好了必死的打算。
就是死,他也要死得惊天动地。
就是死,他也要拉一个人陪葬。
就是死,他也要人们认识到,曾经的风云杀手,就是倒了虎威,也照样能在最后一击当中,重新找回当年失去的威风。
就是死,他也要老山姆竖起大姆指,说一声“泰,虽然你被酒和女人耗干了精力,但你依然生猛”。
正因为想到必死,所以他为三木准备了足够当量的炸药。
捆绑在他身上炸药,足以将他和在十米范围的建筑物一并炸上天去。
面对这种自杀式的打击,不要说三木,就是威力巨大的魔鬼,也难保不被炸成碎块。
所以他看到三木的时候,他脸上露出的是一种漠然的笑。
那笑,有些像魔鬼进入地狱前一刻的笑——嘿嘿,就是地狱中,老子也是一方诸候。
但遗憾的是——
他遇到的是三木,一个枪快、手快、眼快、反应快的枪王。
当世,没有人在枪上能超过三木。
他是独一无二的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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