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根本就不用开打,我险些把你当场碾成肉末。”
我说:“我原先并不知道此地有狼人居住,直到我在一棵树上见到了某个熟悉的记号,那是我曾经遇到过的盖亚部落的族徽,一位长着鹿角的女神。”
派克顷刻间解除了变形,一点儿也不担心我有意加害,他说:“我嗅着你的味道就觉得奇怪,不是凡人,不是血族,有些像尸鬼,但又有些亲切。
来吧,兄弟,前往家园吧。”
我也变回原样,跟着他在丛林中快速奔跑,随着我们越走越远,四周的树木变得越来越茂密,大部分是冷松,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高大巨树。
周围的地形也越变越复杂,有干涸的河道,有高大的山坡,有被杂草掩盖的洞窟,也有好几片几乎一模一样的草地。
他说:“如果你今后有空,你应该常常来这儿,你更不应该与那些血族打交道,如果他们发现你的身份,你就死定了,真正意义上的死定了,所有的血族都仇恨狼人,更有传闻说,狼人的鲜血能令血族的魔血沸腾,显著的提升力量,我知道这是扯淡,但相信这谣言的血族大有人在。”
我充满自信的说:“他们发现不了我,世界上没有侦测狼人的手段,而我能完美的控制愤怒,即使我失去理智,我也不会变身。”
派克大摇其头,嗤了一声,说:“不要盲目自信,小兄弟。”
我们以猎豹般的速度飞奔,即使如此,我们也足足奔行了一个半小时,闯过*阵般的林地,我眼前出现了一座广大的洞穴入口,它至少有十米高,从中传出空旷遥远的声音,可知里面的空间要更为宽敞。
我们走入洞穴,我见到墙上镶嵌着小小的煤油灯,再往里走,洞顶有月光透过小孔洒落在地,在广阔的岩洞中,我见到十座用石块与木头建造的结实小屋,将近十位穿着兽皮的男女从小屋中跑了出来。
好奇的望着我与派克.
图斯。
从他们的体征判断,年纪大的是刚格尔的血族,年幼的则是狼人。
两者数量持平。
派克吼道:“小崽子们,一位陌生的狼人兄弟来拜访我们啦。
我们该如何招待他?
谁愿意用身体温暖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吓得惨叫了一声,顿时想起一年前在海上与盖亚部落船只的邂逅,在船上,好客而霸道的加亚糟.
蹋了我清白之躯,我险些被他们绑走,沦为狼人部落的上门女婿。
那些血族露出善意而真诚的微笑,而那些年轻的狼人则一窝蜂的冲了上来,他们将我前后堵的水泄不通。
问道:“你从哪儿来?
你是城市狼人,还是丛林狼人?
你是哪个部落的?
你出生时有没有征兆?”
我恼羞成怒,因为我半句话都答不上来,我吼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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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树枝,在空中划了好几圈,嘴里吐出可燃气体,制造出五颜六色的烟火,烟火朝两旁扩散,就像是围绕星球的圆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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