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音,让无数人迷醉。
而约翰那棱角般的面容,显得更加坚韧。
这一夜,许多人无法成眠。
叶离的手忽然颤栗了一下。
约翰那平静的眼神,让他感觉到,约翰那种追求,已经超越了音乐,如同肆虐天地的龙卷风一般,而这一刻,约翰的音乐技法,已经上升到新的高度。
他能体会到约翰心里的苦,体会到他内心的追求,体会到他内心的绝望。
绝食,这是一个多遥远的词,却出现在自己的挚友身上,这种感觉,让叶离忽然感觉到心都窒息了。
这一刻,听着约翰的音乐,叶离忽然有一种无法企及约翰的感觉。
但音乐在此刻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约翰的那种精神打动了他。
记得自己在孤儿院里,看到约翰向他走来,带着炙热的目光和眼神,死死地盯着自己,说:“请上台和我一起演唱吧!”
记得约翰为了自己,和老师在争吵。
记得那几日,约翰为了自己的压轴曲,为了和自己的音乐能同调,而改变了他自己音乐的风格,选择了新的曲目,进行疯狂地训练。
记得在皇家学院的新生晚会里,约翰带着真诚的目光在帮自己。
记得在好声音舞台上,约翰的神奇突破。
记得全世界都反对他的新摇滚风格后,约翰坚持着他自己,从不动摇。
记得约翰老师死后,约翰的绝望,那时候他一定觉得自己被最爱的人放弃了,然而他在看到自己的后,他写下了最代表他灵魂的音乐,从而提升到新的境界。
这所有的一幕幕场景,都出现在叶离的面前。
叶离握紧了拳头。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这诗此刻在叶离的心里,并不只代表爱情。
叶离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比起来,此刻已经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重要的了。
“我要去!”
叶离内心升起了前所未有的渴望来。
他迫切地想要去那约翰的所在,想要和约翰一起共进!
有时候,当知道你人生里最好的朋友处在绝望的时候,你会不会产生想和他一共生死的念头?
你会全力以赴地帮他,和他站在同一站线。
这无关正义,这只是每个人内心的真诚的想法。
尽管叶离和约翰相识并不久,可是叶离却觉得像是过了一辈子一般,和约翰有一种心灵同通的友情,否则,他也不会写出《约翰.
克里斯多夫》来。
“我也去。”陈如影忽然很认真地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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