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亭的手紧紧握成拳头,他的心脏狂跳不已,目光牢牢地盯着下属。
“她……她结婚了?
还有了女儿?
那她……她的丈夫呢?”
问出的每一个字,他的心口都像是在被一把钝刀在来回的割。
“孟瑶小姐的丈夫是个渣男,在孟瑶小姐生产不久,就和保姆搞在了一起,之后孟瑶小姐下落不明,这对狼心狗肺的畜生为了救患有白血病的私生女,抽取了云初初小姐的骨髓,就将她遗弃了!”
哄!
!
一席话仿佛五雷轰顶,云亭的眼中布满了红色血丝。
让他几乎站立不稳,踉跄了好几步。
被他爱若生命的白玫瑰,被他的脚步踩倒了一大片,此刻他却根本没有心情去理会。
“都怪我!
都是我的错!
瑶瑶,我当年不该让你离开的!
我应该大胆一点,跟你表白,也许我们的结局就不一样了。”
云亭的眼泪流了下来。
自从孟瑶离开后,他一直在等着她回来。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他开始后悔,开始派人寻找她的下落。
然而红日帝国地处偏远,加之他对孟瑶的身份来历并不清楚。
茫茫人海,想要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
不过……
只要找到了孟瑶的女儿,他就有了希望!
云亭眼眸里有寒光乍现,语气杀机四伏,“派人去把那对狼心狗肺的畜生给废了!
还有他们的私生女!
那个私生女怎么偷走初初的骨髓,就让她怎么还回来!”
下属颤了颤身体,这怎么还?
抽回来吗?
“是,属下会办好的!”
“云初初?
初初?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个好名字。”云亭嘴里喃喃地反复念了好几遍。
为什么孟瑶的女儿也姓云?
会不会……
会不会是……
云亭的心里升起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疯狂想法。
“初初现在人在哪里?”云亭语气急切地问道,眼睛含着期待的光芒。
“查到是去了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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