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县令开始升堂审问李信。
几个衙役将李信提出屋里,用铁链绑了胳膊,押往大堂。
有个衙役是他的同村人,伏在他耳边小声道:“公子,你不要反驳,问什么就承认什么,省得挨棒子。”
李信感激地冲他点点头,没说什么。
但是他不明白——问什么承认什么,那不就等于我真的有罪么?
我这么老老实实招供,岂不是挖个坑给自己跳?
其实李信不懂这行的规矩。
案子,分为数种,如果是疑案,就得通过审讯,查找线索,破案断案,然后才能定案。
但是,如果案子是官家昧了良心整你,或是与他人暗地勾结,那就是“铁案”,反正案子的结果早就定了,你承认与不承认,完全没区别。
再反驳,只能皮肉受苦。
李信的案子,赵太初早就和县令串通好了,意欲置他于死地,审问,只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有无口供,都要定罪。
这些个中奥妙,李信哪里知道?
押到大堂里,河内是个小县,县衙大堂比李信家的客厅也大不多少,挂着的“明镜高悬”大匾额连字体都脱落了,县令戴着官帽,穿着补子官袍,端坐在黑漆剥落的堂案后面。
两旁边站着五六个衙役,手执水火棍。
“啪,”
惊堂木一拍,审讯开始。
“威——武——”衙役喊堂。
两个衙役按着李信的脖子,把他推得跪倒在堂案前面。
这一刻,李信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从前秉持的“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原则,到底合理不合理?
我不屑于求功名,但是当大祸临头的时候,才能深切体会到:不求官,便得受当官的欺负。
想当初自己年少成名,中了举人,如果求官,起码会比面前这个七品县令强得多吧?
他还会坐在面前对我耀武扬威,赵太初还敢再陷害我吗?
没有如果……
“嘟,大胆罪犯,本官郑重告诉你,须得将自己所犯罪恶,如果招来,否则大刑伺候。”县令厉声叫道。
李信抬起头来,反问道:“请问大人,李某犯了何罪?”
“你勾结匪寇,阴谋造反。”
“请问我勾结哪个匪寇?”
这一问,倒是把县令给问住了,是啊,既然告我勾结匪寇,那么我勾结的是谁?
县令答不上来,恼差成怒,又一拍惊堂木,“大胆案犯,竟然狡赖,贼心险恶,必须严惩,来呀,给我打二十棍。”
李信心里一愣,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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