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杨瑞已经是筑基修士,灵识之强和练气之时不可同日而语。
仅仅几个呼吸,杨瑞便掌握了此人所有的记忆。
“史崔克的人!
?
真是好胆!
我还没找过他的麻烦,他却几次三番对我下手!”眼中怒火升腾,杨瑞双手相合。
两颗大好头颅,就像西瓜一般撞得稀碎。
“你的底牌,无非就是你那傻儿子,和x武器!
你想干,那咱们就好好玩玩!”
身上血光大放,血神分身出现在杨瑞的身边。
“血炼大(和谐)法讲究的是以杀强己!
如今正是一个杀戮的大好机会,纽约市里凡事和我为敌之人,有一个算一个,全杀了!
别忘了收集他们的怨力,我要拿众生怨力堆死史崔克的龟儿子!”
血神分身闻言,双眼变得血红。
分身所修炼的“血炼大(和谐)法”,乃是吸纳敌人精血的“魔功”!
只要杀的够多,修炼者的实力将会一日千里。
唯一的弊端就是,此功太容易让人迷失自我。
不过杨瑞的血神分身却能无视掉这个弊端,因为“血灵”本就是靠无尽鲜血孕育而生的天地奇珍!
修炼此功,正如热火烹油,相当得意!
身形变化,血神分身变成了一个大号的“蜥蜴人”!
没有丝毫的犹豫,他便跳了下去朝着路上的军人一阵挥爪。
而杨瑞则用易容术换了一张脸,大摇大摆的前往自家电视台。
他可不是吃亏不还手的主!
原先低头也是逼不得已,那时的他要实力没实力,要势力没势力。
就算上蹿下跳,还不是被人分分钟拍死的节奏!
要是刚刚来临这个世界,他就敢仗着变种人的身份乱来,他的坟头草怕是都一丈高了!
“把沙克叫来!”虽说纽约市当中已经乱作一团,可是电视台中却还是忙的热火朝天。
专业的新闻工作者不怕新闻大,就怕新闻小!
这一次蜥蜴人作乱,着实让各大电台,赚足了眼球。
只要不怕死,敢去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源,那收视率就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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