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恐怖的是,他看向前面,忽地躬身道:“少爷好!”
“少爷好!”身后的一群保镖齐声说道,声音中气十足,洪钟般嘹亮,震颤在场每一个人的心。
少爷?
谁是少爷?
在场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在洛奇身上,洛奇怔愣地指着自己,少爷应该不是对自己喊吧。
他穷光蛋一个,与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清贫的生活。
如果不是认识那三个富家子弟,他还不一定有足够的营养长得那么高那么壮呢。
不管这群人对谁喊,对曹尼玛等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彻底震骇住。
这回玩大了,得罪大人物了。
就在街坊们困惑之际,金太子忽地走出来,说道:“坚叔,你来得正好。”
原来这个不苟言笑、威严凌厉的男子叫坚叔。
单看外表,果然够坚。
坚叔说道:“让少爷受惊了。”
“当作一种历练吧,这是我第一次被人追着砍,真的好刺激。”金太子用平淡的语气说道,仿似刚才的凶险对现在来说,就是一种快乐的历程。
曹尼玛等人听了,一点都不快乐,反而感到心惊肉跳。
不说他们的罪行,单是换个角度去看问题,一群蛋散追着大人物砍,这是找死的节奏。
这时,有两个保镖架着一件黑色长风衣走出来,金太子转过身,让黑色长风衣披在肩上,然后他伸手入袖。
他原本有一件风衣,在逃命的过程中,他嫌碍手碍脚,就脱掉扔向黑衣男,滞缓对方的行动。
街坊们都目不转睛地盯着金太子,其一举一动,风流带年华,惊艳全场,让人惊叹不已。
洛奇更是羡慕嫉妒恨,有人侍候穿衣,像极网络套路——装逼打脸,一秒从乞丐变成富家大少。
如果仅仅是有人侍候穿衣,还不足以衬托“太子”二字。
侍候穿衣的两个保镖退下,另外有两个保镖走在金太子两旁。
一人捧着一个檀木箱子,古色生香,单是盒子就是价值不菲,里面装着的东西就更不用说,一人捧着一个盛有液体的水晶瓶。
金太子面色庄重,重复着几千次甚至几万次的动作,他拇指和食指捏住指环,轻轻扭动,然后往外轻轻一拔。
他每一个动作都十分优雅,像一名钻石切割大师般认真细致。
他脱掉一个指环放进水晶瓶,咕一声,指环浸泡液体,原本有血迹的部位立刻变得光洁明亮,镶有的钻石在里面出银色光芒。
他一个个脱掉,连耳钉也解下来放进水晶瓶里。
最后,他伸出双手,摊开,掌心朝上。
捧着水晶瓶的保镖凑上去,瓶口对准双手,慢慢斜放,让瓶里的液体流下来。
全场屏息注视,像看一场艺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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