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实力太弱了,一直被揍。
哪怕是格斯修炼了擒虎搏击术,修炼了陈牧这边教导的各种功夫也不行。
格斯战斗意志很坚强,他天天用新铸造的斩龙大剑挑战春风大队。
失败,然后继续挑战。
格斯很喜欢这种生活。
格斯在闲暇时刻,也喜欢躺在卡思嘉身旁,听她肚子中孩子调皮捣蛋。
他爱上这种幸福生活。
格斯在卡思嘉生下一个小男孩后心态再次大变。
男人的成熟是一瞬间的,孩子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催化剂。
看着身前的小丑孩,经常板着脸的格斯露出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笑容。
这一刻,除了卡思嘉,他的人生又多了一个值得牵挂的孩子。
有了孩子后,格斯便有了动力。
当爹了,自然要挣奶粉钱了。
在陪伴孩子半年,听着孩子叫自己爸爸后,格斯决定不再当咸鱼了。
他找了一份护送商队巡逻,保护商队安全的工作。
这种工作非常适合格斯,危险性并不大,薪资足够养活一家人!
格斯凭借着自己的超强的身手,很快就闯下了赫赫威名。
这天,格斯带队巡逻商路的时候,遇到了几十个不长眼的山贼。
他们居然敢围剿行商!
看到可以战斗,格斯兴奋着挥舞着斩龙剑,然后来了一次无双砍瓜切菜。
在第十二个山贼死亡后,山贼彻底崩溃了。
他们大声喊着“黑衣剑士”,希望格斯绕他们一命。
看这些山贼都投降了,格斯不甘地背起斩龙剑:“一帮懦夫!
带好你们的东西,跟我们去京城。”
京城便是春风大队建立的城市。
山贼们看自己捡回一条命,非常顺从地服从格斯的命令。
方圆几百公里内,黑衣剑士的凶恶之名可不是闹着玩的。
传说这名战士一人一剑,就可成军。
他曾担任冲锋队长,冲破敌人城堡,一人击毙城堡内几百名士兵。
看这些人都很听话,陈牧满意的笑了起来,就在他想要带队的时候,从马车中忽然响起了一道声音:“嘿,那个谁,对,那个黑衣大剑士,能帮助可怜的巴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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