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她的衣服都会出现在他的衣柜里。
她喜欢这样一点一点地渗透进他的生活里。
但在这里,完全找不到。
就像她这个人十年前消失在他的世界里,然后就真的消失得干干净净,他把她抹得一点可以念想的痕迹都没有。
直到,她在他的电脑边看到了当年他去美国留学前,她在机场偷偷送他的那条水晶吊坠。
现在看这条水晶吊坠,沈念想不通当初自己为什么会想到送这个给他。
水晶的材质很低劣,连照片雕刻得都很粗糙。
可是,就是这样低级幼稚的吊坠被白忱珍藏了十几年。
从美国的波士顿到安城,他走到哪儿,也把它带到哪儿。
放下吊坠,沈念往外走去,边走脱下卡其色风衣。
风衣很快落地,散落在书房的地上。
她接着往外走,开始解衬衫的纽扣,一步一颗。
她走得极慢,解纽扣的速度也不快,像是被按下缓慢键。
她和白忱只有过一个晚上,之后便是十年的分离。
再见面,她是三十岁的沈念,他则是三十三岁的白忱。
时间在走,他们不可能都没有变化。
刚才白忱没有明说,但她完全明白他想做什么。
他们从昨天早上见面到现在,连4时都不到,现在就要做这种最亲密的事。
沈念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正常。
曾经白忱要她,那是出于爱,大过于身体的本能。
而现在,沈念有点分不清,白忱主动提出要她,多少是因为和她的破镜重圆,多少又是因为身体的情难自禁。
刚才她没有拒绝白忱,不代表她心里不在害怕。
她害怕白忱要她的原因更多是只是因为身体原始的冲动。
但现在,她不会再怀疑了。
走到浴室前,身上的衬衫被她丢弃下,和风衣一样。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黑色的蕾丝文胸。
下半身是蓝色牛仔裤。
在推开浴室门之前,她站定了,然后把牛仔裤也脱了下来。
光着脚,她从裤脚里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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