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被迫上公堂(2/3)

谁要是再吵吵闹闹,就给本官滚出去!”

然后把视线移至下首的慕凉和秦环御,以及他们身边的张老板身上。

“堂下何人?

击鼓所为何事?”

张老板理了理衣裳,躬身正色道:“在下红运酒楼的老板张民,今天击鼓,是要状告两个人!”

县令点了点头,问:“就是你身旁的宁家少夫人和秦老板二人?”

“不错。”

“他们犯了什么事?”

“他们二人有染。”张老板中气十足地说道,“宁夫人已为人妇,却跟秦老板密切往来,产生不可告人的关系,此不仅是伤风败俗,更是触犯了大辉朝律法。

故而在下将他们二人告上公堂,以请大人正国法,按律法处置他们。”

根据大辉朝律例,凡是已嫁做人妇,与别的男人苟且,背夫出墙者,皆应该浸猪笼,而与其苟合的男子也当褫夺人身自由,发配边疆。

县令一边捋着胡须,一边颔首道:“嗯,倘若真有

此事,那么本官的确应该依法处办他们,宁夫人,秦老板,你们二人可有话说?”

“大人,张老板所言全是含血喷人,污蔑中伤,我与宁夫人不过是普通朋友,向来清白,绝无私情,请大人明察!”

秦环御挺直腰板,字字铿锵地说道。

“不错,大人,我跟秦老板并无不寻常的关系,所谓有染不过是子虚乌有的事,我问心无愧!”

县令为难地想了想,又问张老板:“你说他们二人有染,可有真凭实据?”

张老板瞥了慕凉和秦环御一眼,从容地说道:“我有人证!”

闻言,慕凉和秦环御皆暗自吃惊。

这本是不存在的事,他哪里来的人证?

两人思忖间,县令已经命人去带人证上堂。

跟随衙差进来的是一个中年妇人,正是那日在街上针对慕凉,后又被她狠狠吓唬了一番的云嫂。

当时一念之仁,把这女人放走,没想到却给自己留了个祸患。

此刻慕凉当真是追悔莫及。

秦环御并不认得云嫂,不知这证人是从何处冒出来的,只好下意识地看向慕凉。

后者压根没注意到他的目光,不知道在沉思什么。

云嫂行至堂中,缓缓下拜:

“民妇云陈氏见过大人!”

“大人,云陈氏便是能证明宁夫人和秦老板有染的证人,她对在下说过,曾经亲眼目睹他们到城外幽会。”

县令粗略打量云嫂一眼,问道:“张老板说的,可是实情?”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附近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