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远就看到盛天集团大楼,足有五十多层高,矗立在市中心黄金地段。
好像一个钢铁巨人,俯瞰整个城市。
宽敞明亮的办公大楼内,白领们进进出出,紧张有序的忙碌着工作。
风莫行衣着普通,一身简单的休闲装,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怎么看都像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跟四周衣着光鲜的白领们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来找工作的呢。
刚刚走到门口,还没等往里走,就被看门的保安给拦下了,对方倒也挺客气的。
“你好这位同学,是来应聘找工作的吧。”
“麻烦到这里登个记。”
风莫行这才注意到,有不少大学生,进进出出的,每个人手里还抱着精美的简历。
虽然他们故作成熟,可是依然难以掩饰脸上的青涩。
风莫行笑着刚要解释。
这个时候,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叫他。
“风莫行!”
风莫行扭头一看,来人竟然是李树刚。
在马来国的时候,这家伙可是蒋志军身边的一只忠实舔狗。
虽说同学聚会的时候,蒋志军出尽洋相,颜面扫地。
但是这并没有改变李树刚的舔狗本性,还忠诚的跟在蒋志军身后,替对方拎着公文包。
点头哈腰的跟个奴才一样。
一身阿玛尼西装的蒋志军,风度翩翩,踏着轻快的步伐上了台阶,手腕上是金光闪闪的江诗丹顿,彰显着成功人士的风范。
看到风莫行之后,就连蒋志军也是愣了一下。
在马来国同学聚会时候的一幕幕,又重新浮现在脑海之中,使得他对风莫行的敌意更深,凑过去玩味笑道。
“风莫行,没想到你回国了,过来找工作的吧?”
“怎么样,是不是在马来国混不下去了。”
“我记得同学聚会那天晚上,霍家打手江都恒都来了,后来听说纳兰家主都来了。”
“我还以为你被人给活剐了呢,是不是偷渡回来的。”
那天晚上同学聚会结束之后,蒋志军越想越觉得事情太过蹊跷。
那个什么天堂银行的赵管事,十有八九是这小子请过来的演员。
连当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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