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把一条财路抓在了手上,高要心情十分愉悦,便开香槟庆祝。
“不过风景虽好。”
桑达士可不想在外面浪费太多的时间,他看双方已经谈好,便在喝了口酒后直接提议,
“不如去我办公室,大家把合同签署完毕。”
“这主意妙啊。”
高要对桑达士说道:“请你先带他们过去,我去取印章。”
印章不是目的,主要目的是带约翰这个鬼佬过来露露脸,顺便为几年后的谋算做准备。
“这位是四海洋行的大班约翰先生。”
汇丰银行内,高要对克麦雷两人介绍约翰:“他是阿美丽肯佐治亚州人。”
其实约翰是新墨西哥州人,不过高要讲他是哪一州的他就是哪一州的,毕竟阿美丽肯不存在什么户籍的说法。
在来的路上的时候,约翰已经受教,而且他也是在怕这个mr.
高。
毕竟白饭鱼那个凶徒最多让自己通下水道,这mr.
高却是一言不合就要把自己喂猪的呀。
“噢!”
在听说出面的竟然是约翰后,克麦雷跟帕克·格林就更高兴了,他们隐约猜测这约翰可能只是傀儡。
但是没关系,大家只要把表面功夫做好,又哪里管背后的肮脏?
毕竟伟大的太阳神也不能把光芒照亮各个角落的嘛。
“那真是太高兴了。”
边上的桑达士心道那确实蛮高兴的,全程都被mr.
高给把控,话又说回来。
桑达士忍不住看一眼高要,mr.
高怎么会想着推一个西人出来?
那这家四海洋行也只是空壳子咯?
那肯定的嘛。
高要用的是后世那些财阀经常用的手段,以私人公司来控股四海洋行,只承担有限的一点点责任,却掌控无限大权。
也就是说,约翰明面上是四海洋行的大班,实际上没有高要同意的话,他一个子儿都批不出。
在这种手段下,约翰能做的就是做好门面功夫,每天出去跟洋人们吹吹水,顺便领略一下上流社会的风情。
这对于一个万里迢迢跑过来冒险的穷小子来讲,已经是祖坟冒青烟啦。
而对高要来说,他收获的是一家美利坚子民开设的洋行,等3年后,他倒是要看看阿美丽肯怎么制裁开设于东洋的四海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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