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越往北开人越少,蓝莓也坐在了我的身边。
我们俩人轮流睡觉,经过两三天的时间,终于是回到了东北。
在去找廖彦序的路上,王老大拿出来唐三彩碗说,“咱们要不把这东西留下?”
“反正那个姓廖的也不知道我们从墓里拿到了什么,就给他两样东西,他也不会察觉哩。”
“不行!”蓝莓果断拒绝了王老大的提议,从他的手里拿走了唐三彩碗,重新装入了包里。
“廖家本就是做古董生意的,一旦被他知道从我们手里出去的,反而会受制于人。”
“我可不想欠他什么,全部都交给他,从此各不相欠。”
廖彦序帮我们救回了王四指和周老,这个恩情便是我们去帮他盗墓。
东西交给他,这个恩情就等于是还清了。
没必要因为一个唐三彩的碗,在让他将我们给牵制住。
廖彦序没离开那家酒店,依旧在等着我们回来。
他看见我们都回来时,笑得格外的开心。
蓝莓把书包放在桌上,“东西都在里面了。”
廖彦序把书包打开,拿出来玉枕时,脸上大喜过望。
“哇,这玉质和少女的肌肤似的,温和、细腻,少说能值五十万。”
“唐三彩的碗?
好宝贝啊!
少说能值一百万呢!”
当廖彦序拿出最后那件衣服时,惊讶的下巴迟迟都没有合上。
網
“这……这是……金丝蚕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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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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