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纠缠(1)(3/4)

瑞子说道:“的时候,就有朋友产生这样的疑问了。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故意犯罪中的“故意”分为两种:一种叫做直接的故意,这是以积极的作为(实施某种行为)来达到目的。

比如直接将人打死、砍死、开车撞死等。

直接故意相对来说较容易辨识。

另一种叫做间接的故意,这是以消极的不作为(不实施某种行为)来达到目的。

这就相对复杂一点,因为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行为人首先得有作为的义务,有义务而不作为,才会构成间接的故意。

比如说,深夜在郊外行车,不小心撞倒他人,肇事者见左右无人,便弃伤者不顾,逃之夭夭,最后伤者失救而亡,这就构成了间接的故意杀人。

那么,间接的故意又是如何与故意杀人挂上钩的呢?

首先,肇事者把人撞倒了,就应该有救助或是打电话报警的义务,这就是前文提到的那个“前提”,即应有的作为义务。

确切一点来说,是前面的肇事行为引起了后面的救助义务,我们在专业上概括为“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但是肇事者既没有救助又没有报警,这就是不作为,因而构成了间接的故意。

其次,事发既是深夜,又在郊外,肇事者应该意识到他的不作为会给伤者造成死亡的危险或是后果,但是却放任了这种危险状态或者后果的发生,一旦伤者真正死亡,那么肇事者所构成的就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罪,而是间接的故意杀人了。

只不过在刑法的罪名中对于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不做区分,都统称为故意杀人。

然后我们回到本案中来。

肖阿姨作为黄珊的保姆,当然是有照顾黄珊的义务,而且也明知黄珊临盆在即,需要人陪伴、照顾和帮助,但是肖阿姨却不管不顾地走了,最终导致黄珊失救死亡,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么肖阿姨铁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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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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