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可能是做好事不留名吧!
警察同志,刚才就是一个小姑娘,从手里甩出一个什么东西,就把这个男人打倒了。”
交警走到被众人按着趴在地上的男人身边,拿走他手里的名牌包,“看你年纪轻轻的,一身力气没地方用了吗?
你以为当小偷就这么轻松的,总有人比你更强。”
围着的众人都吵吵闹闹的要求警察一定要严惩这个小偷,有人不小心踩到了那个小偷的痛脚。
“啊…………我的脚…………”小偷嘶哑着声音痛苦的叫唤着。
交警把小偷的裤脚往上一拉,看见他的脚腕肿的像馒头一样大。
“哇!
肯定是刚才那个小姑娘丢的东西打到的。”
“还真是呢!
那个小姑娘的身手还真不错,难怪人家能义无反顾的追赶小偷,没有一点真本事,还真不能随随便便的抓小偷。”
“可惜了,没有留住那个小姑娘,这样还能让我家孙子拜个师也不错的。”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夸赞着颜小小,最多的还是很后悔,没有留下颜小小。
这时候那个贵夫人终于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呼呼呼…………大家让一下,让一下,是不是一个小姑娘…………”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地上躺着一个大男人,正是刚才抢走她包包的那个小偷。
愤怒的上去就踢了他一脚,女人的尖鞋头踢在男人的肩胛骨,痛得他怀疑人生。
妈蛋,第一次当小偷就遇上两个这么凶残的女人,以后再也不相信别人说的女人没用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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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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