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鼓励人口生育(2/3)

“如生一个女婴,就给两壶酒一头小猪;生一个男婴,就给两壶酒一只狗。”

顿了一下,杜如晦又道:“时移世易,在太祖高皇帝时期,为恢复因为战乱而锐减的人口,也颁布过一些政令。”

“如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的女子未嫁人,就要罚一百二十钱。

只是作用有限,普通人家也能逃得出这点罚款。”

“到惠皇帝时期,罚款直接增加了五倍,如此一来,民间的百姓就只能匆匆嫁女了。”

“相国,属下以为,这些关于赏罚生育的政令,可以借鉴一下。”

“善。”

秦牧也认为,自己有必要鼓励人口生育。

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以农业为本,以人口为本。

没有足够的人力去耕作,就无法产出多余的粮食,也无法为国库提供足够的赋税。

所谓的“兵马钱粮”,实际上也都是取之于民的。

只要人口够多,政通人和的话,秦牧就不愁无法打造一个太平盛世了。

“那就颁布一些赏罚措施吧。”

秦牧想了一下,便道:“凡我治下子民,年十五之女子,必须要出嫁,违者一年罚钱一千,其父母问罪。”

“年十八之男子,必须要娶妻,违者一年罚钱一千,其父母问罪,全家还要服劳役一年。”

“规定,生了孩子的人家重重有赏。”

“不论是男婴还是女婴,生一个婴儿官府皆赏赐一千钱,布三匹,酒一坛,犬或猪一只。”

“相国英明!”

诸文武尽皆交口称赞。

现在朝廷的府库充裕,仓禀充实,钱粮可谓是堆积如山的,用来鼓励人口生育,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相国。”

这时,房玄龄想出了一个法子,向秦牧进言道:“既然要鼓励或敦促民间的百姓早婚早育,相国何不做得彻底一些?”

“怎么说?”

“相国,我大汉之男女成亲,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两家的父母包办了。

相国何不改由朝廷包办,官府包办?”

“不妥!”

还不等秦牧说话,坐在一边的田丰就站起身反驳道:“若是男女之间的亲事,由官府包办,不合规矩不说,还有可能出现乱点鸳鸯谱之事。”

“引起民怨!

相国不得不慎重考虑。”

“元皓此言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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