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熊,约五百斤,雄性,猎于冬。
皮毛厚绒密,皮可制褥。
熊胆绿色,胆汁极苦,泡酒可治肝病。
熊掌四只,前掌大于后掌,肥厚多胶质,红烧最佳。
熊脂厚三四寸,炼油可食可护肤。
旁边画着一头大黑熊,倒在雪地上,嘴里喷着白气,眼睛还瞪得溜圆,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幅。
王晴看着看着,眼眶有些湿了。
她想起了春天第一次跟王谦进山时的紧张,想起第一次看见人参时的激动,想起被蛇咬时的恐惧,想起猎熊时的惊险。
这些都被她记下来了,一笔一画的,像刻在石头上。
王谦掀开帐篷帘子探进头来说还在写呢?
出去吃饭。
王晴合上笔记本塞进背篓里,跟着他出去了。
外面阳光很好照在雪地上白晃晃的,刺得人睁不开眼。
熊肉已经炖好了,架在火上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香气飘得满营地都是。
杜小荷盛了一碗熊肉递给王晴,王晴接过来喝了一口汤,又鲜又烫,暖到心窝子里。
她对杜小荷说嫂子,等回去了把这些笔记抄一份给你。
杜小荷说不识字。
王晴说我念给你听。
杜小荷说行。
吃完饭,王晴又回到帐篷里,把笔记本拿出来,翻到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还空着,她想了想,在上面写道:1985年冬,于兴安岭。
跟哥进山打猎,猎狼猎熊,收获颇丰。
哥说,这是牙狗屯的宝贝。
我觉得也是。
写完了合上笔记本,小心地塞进背篓最底下,用苔藓盖上。
白狐从外面钻进来趴在她脚边,眯着眼睛打盹。
王晴摸了摸白狐的脑袋,白狐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
王晴笑了。
山里日子虽然苦,可她也舍不得离开。
山里有哥,有嫂子,有白狐,有猎狗,有取不完的草药打不完的猎物,还有那本越写越厚的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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