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猎枪从墙上取下来,检查了一下枪管,枪管里的泥已经被他擦干净了,但枪管外面的烤蓝上还嵌着泥沙,擦不掉了,留下了一道一道的划痕。
核桃木的枪托上也有了几道新的划痕,雕花被刮花了,看上去像是用了好几年的老枪,不像昨天刚进山时那样崭新发亮了。
他看了那枪一眼,没说什么,把枪挎在肩上,走出了石缝。
大家围坐在火堆旁边吃早饭。
今天的早饭比昨天丰盛——王晴用昨天野猪的猪肝炒了一锅菜,加了干辣椒和大蒜,香味飘得老远。
猪肝切得薄薄的,在锅里翻炒了几下就熟了,嫩得很,入口即化。
大家一人分了一碗,就着饼子吃,吃得满嘴流油。
黑皮吃得最快,三下五除二就把一碗猪肝和两块饼子扫光了,舔了舔碗底,意犹未尽。
“晴姐,你这猪肝炒得绝了,比翠花炒的还好吃。”
王晴瞪了他一眼,“别拿我跟翠花比。”
黑皮嘿嘿一笑,没敢再接话。
栓柱吃得不快不慢,一口饼子一口猪肝,嚼得很仔细。
他吃东西从不着急,再饿也不着急,细嚼慢咽的,跟他干活的风格一样——稳。
刘建国吃得很慢,但他把碗里的猪肝全吃完了,连辣椒都吃了几块,辣得直吸气,但脸上带着笑。
他把碗递给王晴,“晴姐,还有吗?”王晴又给他舀了小半碗,他接过去,小口小口地吃着,吃得很珍惜,好像每一口都是山神爷赏的。
李志刚端着碗,蹲在火堆最边上,离大家都远一些。
他吃得很慢,几乎是在嚼蜡,一口饼子在嘴里嚼了半天才咽下去。
猪肝他没怎么吃,只夹了两块,剩下的都留在了碗里。
黑皮看见了,想说什么,被栓柱拉了一下袖子,闭上了嘴。
吃完了早饭,大家开始收拾。
王谦把三只鹰从岩石上取下来,检查了一遍,戴上眼罩,系好皮绳,放进王晴背篓的架子上。
白狐蹲在石缝门口,竖着耳朵,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
黑风、闪电、雷霆三条狗围着她转圈,尾巴摇得跟风车似的,好像知道今天要去什么地方。
王谦背上背包,挎上猎枪,看了看大伙儿,“走吧,去老黑山。”
十二个人排成一队,沿着山沟往北走。
白狐跑在最前面,黑风、闪电、雷霆跟在白狐后头,王晴背着背篓走在队伍中间,三只鹰蹲在背篓的架子上,安安静静的。
王谦走在最前面,黑皮和栓柱跟在他后面,大壮和二柱走在中间,铁蛋、石头、小顺子、虎子跟在后面,刘建国和李志刚走在最后。
从营地到老黑山大约十里路,要翻一道山梁,过一条小河,穿一片白桦林。
路不难走,但也不近,得走一个多时辰。
王谦走得不快,每一步都踩得很稳,像是在丈量这条走了无数遍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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