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枪声在山谷中炸响!
子弹正中猞猁的胸口!
它惨叫一声,松开野兔,转身就跑。
可它跑了几步,就踉跄着倒下了,在雪地里挣扎了几下,不动了。
王谦从树上滑下来,跑到猞猁跟前。
它已经死了,眼睛还睁着,瞳孔里映着灰蒙蒙的天空。
灰黄色的毛在阳光下泛着光,斑点清晰可见。
“好家伙!”老林走过来,蹲下身查看猞猁的皮毛,“这张皮子,少说也值两百块。”
王谦将猞猁扛在肩上,又捡起那只被咬死的野兔。
“走,回营地。”
黑皮迎上来,看着猞猁,啧啧赞叹:“谦哥,你真行!
这东西都能打着!”
王谦笑了笑:“不是我能行,是老林叔教得好。
要不是他告诉我猞猁喜欢吃活兔子,我哪能想到这法子?”
老林摆摆手:“我就是随口一说,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
回到营地,王谦开始处理猞猁。
他先小心地剥下皮子,灰黄色的毛又密又软,斑点清晰,是上等货色。
然后取出内脏,猞猁的肉不多,可也是好东西,炖着吃味道鲜美。
黑皮蹲在一旁,看着王谦处理猞猁,突然问:“谦哥,你说猞猁这东西,跟猫是不是一家子?”
王谦想了想:“应该算是一家子吧。
猫有九条命,猞猁有没有?”
老林笑了:“猞猁哪有九条命?
它就一条,跟人一样。
所以它才那么精,知道躲着人走。
要不是饿急了,它不会上这个当。”
王谦点点头:“老林叔说得对。
猞猁这东西,跟人一样,也是为了活着。
它不吃牲口,就得饿死;它不躲着人,就得被打死。
都是命。”
黑皮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没有再问。
晚上,王谦在笔记本上写道:
“猞猁,形似猫而大,重者三四十斤。
毛灰黄,有褐斑,耳尖有黑毛,如刷。
性孤僻,昼伏夜出,喜食兔、雉、鼠类。
其皮柔韧,毛密而软,为上等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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