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头看了一眼脚下,四十多米的高空,街道上密密麻麻的人影,缩成了蚂蚁大小。
我们就这么,一栋楼一栋楼地跳,一直逃到了后巷。
那天夜里,季秋棠的枪声,一直在我们身后响着。
深夜,我们摸到了约定好的码头。
叶国欢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我们把抢来的金器全部交给叶国欢,他蹲下去拉开拉链,看了一眼,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好,干得漂亮。”
我分到了四十万港币。
叶国欢等所有人都拿了钱,才轻轻咳嗽了一声,目光缓缓扫过我们每一个人。
“兄弟们,这一单做得漂亮。”他说,“香港这个地方遍地是黄金,缺的是敢伸手去拿的人。
我想留你们,就留在这里跟着我干。
我绝对不会亏待大家。”
没有人说话,只有海浪拍打着船身的声音。
他的话,是说给我们所有人听的,可我心里清楚,他的眼睛从头到尾只看着一个人。
那就是季秋棠。
至于我不过是顺带的。
就像一份大餐里,随手撒进去的一把葱花。
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今天这场仗,我不过是拎了个袋子,全程被人护着,若不是楚文龙拉我一把,若不是季秋棠杀回来,我早已经是楼顶上的一具尸体。
跟这些人比起来,我跟三岁的小孩没有什么区别。
我把钱收好,站了起来。
“欢哥,”我说,“谢谢你的好意,我不留了。”
叶国欢看着我,没有意外,也没有挽留,只是点了点头:“你想好了?”
“想好了。
我这个人不是吃这碗饭的料。”
他没有再劝,嘴角甚至带着一丝淡淡的、似笑非笑的意味,好像早就知道我会这么说。
这时,一直沉默的季秋棠也开了口。
“欢哥,我们几个也不留了。”
“这一单,是我的第一单,也是最后一单。”
方展翼推了推眼镜,微微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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