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判决(2/4)

"鉴于二被告人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特别是张辰在押期间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积年命案,构成重大立功.

.

.

"

审判长突然提高声调:"本院依法判决如下——"

法槌重重敲下。

"被告人李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被告人张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

"并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各处罚金五万元!

"

另一主犯郑强未归案,将另案处理。

二被告人即日起移送莞城市石虎监狱服刑。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审判长摘下眼镜,"被告人是否听清?

"

审判长抬头直视被告席:"上述判决内容,被告人是否听清?

是否提出上诉?

"

我挺直腰板,声音清晰地回答:"我服从法庭的判决,不上诉。

"

身旁的阿虎紧接着说:"我也不上诉,服从判决。

"

审判长点点头,法槌"咚"地敲下:"闭庭。

法警将被告人还押。

"

我转头看向旁听席,对方萍、陈灵和大姐三人笑了笑。

她们红着眼睛,大姐还在抹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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