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里,浓烈的血腥味、汗臭味和劫匪身上那股嗑药后的酸腐气息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
但丹尼周围的空气,似乎被一种无形的气场隔绝开来,他站在那片狼藉之中,警服依旧笔挺,身姿挺拔如松。
马克看着眼前的场景,大脑有那么几秒钟是完全空白的。
发生了什么?
丹尼怎么进去了?
我不是让他在外围警戒吗?
最关键的是,他是怎么做到的?
那干净利落的制服动作,快到他几乎没看清。
那不是警校里教的任何一种擒拿术,那更像是一种专门为了拆卸人体零件而存在的恐怖技艺。
“丹尼,你……”马克放下了枪,快步走上前,看着地上惨嚎的劫匪,又看了看面无表情的丹尼。
“他想伤害人质,我没时间多想。”丹尼言简意赅地解释道。
他从劫匪背上挪开脚,用脚尖踢了踢那把掉落在地的匕首,“武器在这里。”
其他警察也围了上来,他们看着劫匪那条脱臼的胳膊,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这得是多大的力量和多精准的技巧才能在瞬间做到这种事?
这新来的华裔小子,是个怪物吗?
很快,EmS(紧急医疗服务)的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冲了进来。
两名医护人员看到劫匪的伤势,也是一愣。
其中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医护蹲下检查了一下。
抬头看着周围的警察:“谁干的?
这关节卸得把韧带都撕裂了,没几个月别想好。”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投向了丹尼。
丹尼耸了耸肩,给出了他早就想好的说辞。
“我在警校的格斗课上成绩一直不错,也练过一些摔跤和柔术。
当时情况紧急,下手重了点。”
这个解释很合理,但马克却一个字都不信。
马克拉开福特维多利亚皇冠的驾驶座车门,屁股刚挨着座椅,就像被烫了一下似的扭了扭身子。
他没急着发动车,而是从口袋里摸出一包压扁的万宝路,抖出一根叼在嘴上。
深吸一口烟,尼古丁入肺,马克才斜眼瞥向副驾驶上的丹尼。
这小子正低头整理有些褶皱的袖口,一脸刚去便利店买了瓶水的轻松模样,完全看不出刚才在一秒钟内废掉了一个持刀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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