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来找父亲的照片的。
他是来找一个名字。
那份翻案档案里提到,当年写举报信诬告陈远山的人,是一个叫“蒋明”的线人。
蒋明曾因盗窃被陈远山亲手抓获,判了五年,出狱之后做了线人。
但档案里没有蒋明的照片,没有他的身份证号,没有他的住址,甚至连他的指纹记录都不翼而飞。
这个人,像是从所有的记录里被人刻意抹掉了。
陈默一页一页地翻着卷宗。
审讯笔录、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每一份文件他都看过无数遍,有些段落几乎能背下来。
但他还是翻得很仔细,因为他知道,这些文件里一定藏着他上次漏掉的东西。
在缉毒队的时候他的师傅教过他:重要的不是看那些写得密密麻麻的地方,而是看那些被刻意留白的地方。
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永远在空白处。
翻到第七十三页的时候,他的手停住了。
那是一份线人费的发放记录表。
表格上列着二十几个线人的代号、发放金额、经手人签字。
在表格的最底部,有一行被黑色记号笔涂掉了一半的字。
涂改得很粗糙,像是仓促之间随手画上去的,记号笔的墨迹已经有些发灰,透出底下被覆盖的蓝色钢笔字。
陈默把那份表格抽出来,拿到走廊的灯光底下,侧着光看。
被涂掉的那行字,依稀可辨——“蒋明,线人费,叁佰元整”。
经手人签字那一栏,只露出了半个字:一个“赵”字的走之底。
赵秉章。
陈默的父亲当年能破那么多案子,靠的就是线人。
陈远山在支队里有一本自己的线人名册,从不交给档案室,每次都亲自保管。
那本名册在他出事之后就失踪了。
局里的说法是“陈远山销毁了证据”,但陈默从来不信——他父亲是一个连报销单都要对三遍的人,不可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随手扔进碎纸机。
只有一种可能:有人拿走了它。
他掏出手机,把那份表格拍了照。
又翻到下一页,再下一页。
翻到第八十页的时候,他的手忽然停住了。
那是一份事故报告。
报告的抬头是“关于刑侦支队枪械库弹药盘亏情况的说明”。
日期是199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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