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座中问对,应对如流(2/5)

“伯父垂问,晚辈不敢不答。”

然后,语调平和,从容作答

“度支司底账虽乱,但,乱中有序。

晚辈在翰林院修《食货志》时

曾遍阅历年度支司奏报

于各色名目、起存留解之制,已略知梗概。

入户部后,不过将纸上所知与账中所记,一一对照印证罢了。”

说着,他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润了润喉,续道:

“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

晚辈查账,亦循此理。

先从不乱处入手,由易及难,由表及里。

底账纵有人为窜乱之处,但年份可推,数目可稽,名目可考。

譬如治丝,先理其端,则余绪自顺。

半月之功,实不足挂齿。”

冯观闻言,眉头微动,下意识抬手抚须。

魏逆生引《学记》之句譬喻查账之法,既显学养,又合实务

不空谈,不卖弄,更不堕入他话中陷阱。

应答之间,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冯观不由点了点头,不再于前问上纠缠,话锋一转,又开口道

“听闻陛下钦点子安为苏州府清查积欠专使,赐节,许便宜行事。

此恩此遇,本朝罕见。”他略略一顿,目光落定

“只是杭苏相隔非遥,苏州知府何彦明

我略闻其人,此人在任苏州六年,官声不差。

子安此去,若何彦明配合清查,账目无差,百姓亦称其贤,当如何处之?”

前问考才具,此问考心术。

“伯父此问,正是晚辈连日思虑之事。”魏逆生不慌不忙,反而微叹一声

“晚辈以为,查积欠与查贪墨,乃是两事。

贪墨者,人赃并获,可以论罪

积欠者,账目不清,可以追缴。

陛下命晚辈清查积欠,非为治何彦明之罪,乃为核苏州府之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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