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野蛮仪式(3/5)

周朝的天子八珍,已没有豹胎、象拔那样的珍奇之物,将入口的东西都变得「如常」。

三牲供奉先祖,五畜祭五脏,显然是从前朝吸取教训了。

周礼祭祀的物品严格限定在农业生产范围内,是上告慰祖先,自己能够稳定地生产食物,能够自食其力至於领地上千奇百怪的食物,虽然美味,但不符合周礼,是不能进入正式场合的。

案例:春秋时代有这麽一个文献记载:屈到嗜茭。

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艾。」意思是屈到这位楚国重臣喜欢菱角,病重快死的时候告诉後人,自己死後一定要祭祀菱角。

但是周礼不允许,所以没成!

宣冲初次看这个典故感觉到很教条,其实唐宋之後的中国人都不一定理解,因为以当时的生产力来看,菱角而已,多费一些力气罢了,满足长辈,是符合孝道的。

但仔细看周朝的生产力,这是针对商朝顶层大量获取珍奇食物的问题,矫枉过正。

获取珍奇食品是对国家人力的滥用。

韩非子原文:纣为象箸而箕子怖。

他认为:「象箸必不加於土劓,必将犀玉之杯。

象箸玉杯不羹菽藿,则必旌象豹胎。

屈到想要死後享用菱角,但若今天允许(他死後享用)菱角,他的後续子孙就可能让子民们为满足口腹之慾去大泽捕捉鱼鳖。

在青铜时代的生产力水平下,周礼并非教条,而是原则性问题。

就类似於独生代,干部工作餐中不允许出现某些超标的菜品。

一《周易》所规定的衣食住行规范,绝对是当时地球上的顶级文明制度。

同时期其他古文明全都倒在「暴食」的坑里面了。

旁白:就算有周礼,随着时间流逝,奢靡还是能搞出新花样,比如说红楼梦贾府贾母吃的乳羊羔之类的!

…差异…

夙国木棚大厅中央,鲸油灯长明,屋内充斥着火光的杂乱色调。

这里的君王,或者说匪帮联盟的头子,正在举办宴会。

之所以称其为「匪帮头子」,是因为这夥暴力集团畏威而不怀德,内部统治者五十年来换了六次,且血脉各不相同。

其统治远未达到「多世一系」的程度,仅仅是家族式统治。

这位满脸络腮胡、横肉比屠夫还多的君主举起木杯,毫无形象地与麾下战士碰杯。

这些战士有的是他的儿子和侄子,有的是外甥。

侍女们也都是他的女儿、侄女,她们在倒酒;而喝到兴头上时,则毫无伦常。

也可以说,这场聚会就是夙国内部的「血统提纯」仪式。

只有最勇猛的战士和亲贵才足以参加。

这样的宴会就如同猫狗选育,筛选掉不合格的个体,最终留下强大的个体。

而在这场纵慾之宴上,也少不了「暴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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