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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年,乐贻九岁了。
八岁就能用飞石打鸟,九岁挖贝壳卖钱,乐贻的规划是,十岁时能从城里提回鸡鸭,把院子改造成笼舍。
某种程度来说,乐贻这属於自小就是做生意的苗子。
而这一年,乐贻正筹算再次攒钱时,突然进家门後,感觉有些不一样。
家里好像多了点什麽。
村里面叔,婶都对自己露出若有若无的笑容,催促自己快回家看看。
到家後的乐贻,在饭桌旁看见一个秀气的、比自己小两岁的小姑娘,便看着自己母亲问道:「娘,这是谁家的?」
悍母正用手忙着果盘之类的东西,还拿着棒子教训那女孩端盘子要稳当。
听到乐贻的询问,则是抬起头:雀雀,瞧瞧,你娘我给你买的媳妇。
乐贻表情僵硬,心想自家什麽条件?
刚吃饱没两天,还买什麽媳妇?
而家中老母见到乐贻的表情,当即脸上露出不满:这可是我好不容易给你挑的,十五个银刀呢,虽然是小了点。
随後悍母嫌弃的望着这个女孩,咒骂:干啥啥不成,笨手笨脚的。
在训斥儿媳懒惰後,她对乐贻说:「儿呀,你要好好管教她,让她孝敬你娘我。」
乐贻张了张嘴,很想说「以後我孝敬您,现在我要以事业为重」,但最终没说出口。
自己这母亲,是急迫的想要达成「熬成婆婆」的成就。
乐贻谈妥了,然後领着这女孩回屋,询问她叫什麽名字,家是哪里人?
得知她叫徐瑶,是城里的舅妈带她出来找工作的。
乐贻大致猜到怎麽回事。
徐瑶小心试探:大哥,能放我回家吗?
宣冲:放你回家,我妈打死我,就算我放你走,你出得了这个村?
徐瑶听到这话,眼泪不由落了下来。
乐贻被哭得心烦,缓缓道:「好了好了,过两年,我赚足了钱後,带你去城里找你家人。」至於为什麽要赚足钱?
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就不能说超出自己能力的话。
比如一天只赚十文钱的苦力,没法在茶馆里喊着让别人把一百文记在自己帐上。
同理,乐贻的妈花了十五个银圆,其中十个是宗族借的钱。
宗族之所以借钱,是因为宣冲在年轻人里是带头人,所以才给他买媳妇。
所以宣冲要是没创造出能换这十个银圆的经济价值,就不能随意把自己「不吃的粮食」往外送。
徐瑶看到乐贻发火後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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