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证词所围绕的核心,只有两点。
一是那十五个人有没有杀人故意。
二是陆平是否一登场就不管不顾直接出手杀人。
这一回合,属于不分胜负。
公诉方律师王厚臣坚持认为受害人没有杀人意图,只是故意伤人而已,陆平根本没有询问受害人意图,一露面就直接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方律师则坚持认为被害人已经有绑架勒索的行为,又有主动攻击的行为,陆平有理由怀疑他们是想要杀人立威,所以他的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证人离场。
接下来公诉方律师展示出一个新的证据。
陆平卖给那熊孩子三人组的护身符转账记录。
王厚臣问道:“请问陆先生,你是否卖出过两张护身符?”
“有。”
“卖了多少钱?”
“一张三百万,一张一千万。”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
王厚臣继续提问:“请问,对方为什么要买你的护身符?”
“因为他们做了亏心事,怕鬼叫门。”陆平笑着回答。
“请问陆先生,你觉得你的护身符真的有用吗?”
“当然有用。”
“你是说,你的护身符可以驱鬼?”
“哪有鬼?”陆平耸肩,“不过是疑心生暗鬼而已,要相信科学。”
“也就是说,陆先生你其实是在欺骗那些人喽?”
“我从不骗人。”
“你自己说护身符有用,又说相信科学。”王厚臣紧盯着陆平的眼睛,“请问,你哪一句是真话?”
“都是真话。”陆平丝毫不慌,不紧不慢地说道,“我的护身符,能起到心理暗示作用,让他们相信有护身符在鬼就不会来。”
“那不还是诈骗?”
“你认为心理医生都是诈骗犯吗?”
“当然不是。”
“心理医生的治疗过程,本质上都是心理安慰。”
“心理医生讲的是科学!”
“我的护身符就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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