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我的前半生:罗子君9(2/4)

罗子君看着这条长文,慢慢坐直了。

她等的人,终于出来了。

底下的评论区已经开始分裂:

「呃……虽然出轨不对,但这消费确实吓人」

「年入百万养不起这种老婆吧……」

「所以是你花我钱,我就找别人花的逻辑?

?

?」

「花你妈呢,人家老公愿意给老婆花钱有问题?」

「君君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婚内财产,法律允许的,你酸什么?」

罗子君截图,发到几人的临时群里。

李律师秒回:「看到了。

十分钟。」

罗子君放下手机,继续喝水。

十分钟后。

三条内容同时出现在微博上。

第一条,来自一个百万粉的法律科普博主:

「关于婚内财产,律师想说几句。

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有权使用,不存在花老公的钱一说。

用她花得多为出轨洗地,是法盲,还是坏?」

第二条,来自一个时尚博主的转发评论:

「我是做时尚的,也认识几个品牌pr。

君君那个账号我关注很久了,这么多粉丝的博主,接几个广告年薪远远超过她老公了好吧。」

第三条,是一个匿名投稿的截图,投稿人自称是辰星员工:

「不想暴露身份,只说一句:凌某在公司的人设一直是贤惠能干、善解人意,学历不高,但特别会在领导面前表现。

陈俊生是她直属上司,两人怎么搞上的,懂的都懂。

别被洗白文骗了,那女的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

这条的评论区,彻底炸了。

「所以那个说实话而已不会就是凌玲本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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