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伤伤及脾脏,做了紧急手术,切掉了三分之一。
他醒来的时候,床边坐着两个人。
一个穿制服,一个穿便衣。
“赵虎,是吧。
你之前涉嫌多起故意伤害案件,这次又涉及持械斗殴。”穿便衣的那个先开口,似笑非笑看着他。
“我信你是路过,还不如信天上下红雨!
快说!
你和那个女人有什么仇?
谁指使你的?”
赵虎闭上了眼睛,他心里清楚,这一次跑不掉了。
他身上背着案底,这次又是在案发现场被发现的,美工刀上还有他的指纹。
更麻烦的是,那三个劫匪还没抓到,警方极可能把这件事当成了“两伙犯罪分子火并”来处理。
他是其中一伙。
果不其然,另一位制服笑容灿烂地问:“你觉得自己更适合哪个罪名?
蓄意行凶,反革命破坏,还是黑社会火拼?”
赵虎……
不管哪个罪名,加上之前的案底,数罪并罚,吃花生米都有可能,最少也是几十年。
等等,或者,他可以把潘学仁说出来。
他犹豫了大概零点一秒钟,说:“我要做污点证人。”
他失血过多,声音沙哑得像生锈的铁门,“有人雇我去害那个女的,张彩霞。
雇我的人叫潘学仁,他们是邻居。”
穿便衣的那位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拿起笔,翻开本子记录。
这些个地痞无赖,平时和狐朋狗友称兄道弟,装的义海豪情的样子。
一出事,那就是卷卷有兄弟的名。
“从头说。
一字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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