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上明确写着:“事成之后,再付一千两。
务必让合作社账目混乱,无法自辩。”
第三份是对话记录,详细记录了每次见面的时间、地点、谈话内容。
其中有一段特别关键:
“管家:钱先生,您儿子欠的赌债,我们可以帮忙还清。
但您得按我们说的做。”
“钱先生:你们……要我做什么?”
“管家:很简单——在合作社的账目里,做点手脚。
让账目看起来……混乱不清,有贪污的嫌疑。”
“钱先生:这……这是诬陷!”
“管家:是又怎样?
您儿子在我们手上。
您不做,他就……没命。”
第四份更惊人——是一份录音的文字稿。
原来,钱先生在最后一次见面时,偷偷带了录音设备(那是他从凌星那里借来的洛京匠作营新发明)。
录音稿上写着:
【录音开始】
管家:“钱先生,这是最后一笔钱。
事成之后,您儿子就安全了。”
钱先生:“你们……说话算话?”
管家:“当然。
郑老板说话,一向算话。”
【录音结束】
郑有才越看,脸色……越难看。
额头甚至……渗出了冷汗。
因为这些证据,太……详细了。
详细到……无法反驳。
包括收买人的名字,时间,地点,金额……
甚至,还有……录音。
“郑大人,”钱先生继续,“小人……知道错了。”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