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啰嗦了。
自打你开始给别人写信之后。
邵坤哈哈一笑,行了,我送到这儿。
前面那段路你一个人走,快些。
他在马背上拍了拍李慕言的肩:活着回来。
下次给我带点草原的奶酪,上回慕容雄送的那个不错。
你记着吃。
那当然。
活着不就是为了吃吗?
李慕言催马前行,没有回头。
但他知道邵坤一定还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就像草原上明月站在晨光中看他的背影一样。
接下来的路,他走得比来时快得多。
太岳山脉的北路他走过一遍,哪里有险弯、哪里有溪流可以饮马,他已经记得清清楚楚。
来时走了七天的路,他打算用四天赶完。
马蹄踏过山路碎石,踏过干涸的河床,踏过被秋风吹得翻黄的草甸。
白天赶路,夜晚只歇三个时辰,天不亮就接着走。
戒灵几次提醒他注意体力,他都没搭理。
第三天傍晚,他翻过了太岳山脉最后一段山脊。
他在山脊顶上勒住了马。
草原在眼前铺展开来。
无边无际,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天边的地平线。
秋天的草原已经褪去了盛夏的深绿,变成一种干燥的、泛着金色的枯黄。
风从草原深处吹来,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气味,带着远处隐约的炊烟。
李慕言深吸了一口气。
就是这个味道。
他催马下山。
草原的风灌进衣领,把半个月来洛京城里的沉闷和桂花尾香全部吹散了。
他摸了摸手腕上的编织绳,又摸了摸胸口衣袋里的羊皮纸——七瓣花硌在心口,像一个不大的、但是恒定的锚点。
远方的地平线上,暮色正在合拢。
天边最后一抹霞光把草原染成暗金色,有几只鹰在低空盘旋,翅膀在余晖里划出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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