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马路与徭役(3/6)

马车内的王敏敏一直静听着二人对话,听见常遇春夸赞朱槿,眉眼瞬间弯了起来,不等朱槿接话,便脆生生开口:“常将军,您还不知道呢!

这些马路啊,全是咱们家公子自掏腰包修的!

尤其是从应天府到前面勋泽庄的这段,用料最实在,修得也最平整,规格比别处都高。

而且公子心善,凡是来修路的民夫,都给足了工钱,哪像官府征徭役那样,让人家白出力气呢!”

常遇春闻言先是一怔,随即转头看向朱槿,眼神里满是惊讶,嘴角却勾起打趣的笑:“哦?

还有这等事?

要知道,往常修路这等差事,哪回不是朝廷召集百姓服徭役?

别说工钱了,民夫自己带干粮都是常事。

你小子倒好,这么多银子说花就花,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土财主!”

朱槿听着常遇春的调侃,只是浅笑着摇了摇头,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泛起对明初徭役制度的思索。

他太清楚了,明初的徭役制度,核心便是 “按户派役、以丁为基”—— 那是朝廷强征百姓的无偿劳动,无论是扛活修堤,还是跑腿当差,百姓都没有半分拒绝的余地。

这制度虽是国家运转的支柱,修城池、筑官道、运军粮,哪样都离不开它,可对百姓来说,却是压在肩头的沉重负担。

明初的户籍制度严得像铁律,百姓按职业被分成 “民户、军户、匠户、灶户” 几大类,一旦入了籍,一辈子都不能改,连带着徭役也得代代相传。

民户要去修桥铺路,军户要去戍边打仗,匠户得守在官府作坊里做工,灶户则要守着盐田熬盐 —— 仿佛从出生起,每个人的命运就被 “徭役” 二字钉死了。

更别说朝廷还按田产多寡、家境贫富,把民户分成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分得更细,足足九等。

上户要扛最苦的活,比如去修黄河、跑长途运粮;下户虽只做些本地修路、看守仓库的轻活,可到了实际执行时,却常因吏治腐败变了味 —— 富户靠着花钱打点、找关系,总能把徭役推给别人;贫苦人家无钱无势,只能硬扛着本该不属于自己的重活,苦不堪言。

而且徭役只征 “成丁”,明初先是定十六岁为成丁,后来改成了十八岁,要到六十岁才能免役。

家里成丁多,徭役就重;成丁少,负担才轻些;只有鳏寡孤独那样的无丁之家,才能酌情减免。

可即便如此,对寻常百姓来说,徭役依旧是座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大山 —— 毕竟那是纯纯粹粹的无偿劳动,不仅白出力,有时连食宿都得自己承担。

想到这里,朱槿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他太明白,这繁重的徭役,是明初流民泛滥的根由之一。

多少农户实在 “不堪重役”,只能抛下田产、逃离家乡,有的藏起户籍躲进深山,有的一路乞讨流落他乡,渐渐汇成了浩荡的 “流民潮”。

洪武年间,单是河南、山东两地,流民就有百万之多。

这些人没有户籍、没有田产,只能靠乞讨度日,走投无路时便铤而走险,成了扰乱治安的隐患。

就像洪武十四年,广东的流民被逼得聚众起义,喊出的 “免徭役,还田产” 六个字,字字都浸着百姓的血泪与痛恨。

更让人心疼的是,长期徭役常常拆散无数家庭。

多少民夫在服役时,熬不过劳累、忍不了饥饿,再染上风寒病痛,最后客死他乡。

可官府既没有半分抚恤,也不许家人寻回尸骨,只留下 “服役者死,家人无依” 的惨剧。

就说治理黄河的徭役,民夫死亡率高达一成,多少家庭因为家里的壮丁没了,彻底断了香火;就算有幸活下来的,也多因长期劳作落下残疾,再也扛不动锄头,整个家就此垮掉,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

更可恨的是,有些地方官员、监工还借着 “派徭役”“管民夫” 的由头,变着法儿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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