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1/3)

疯子瞬间泪流满面,呃呜呜呜呜地哭泣着,这是他曾经在这繁华而又喧嚣的城市中,在这所有人们都能找到幸福的所有所有幸福中,唯一无限渴求的存在,现在,它竟然是如此毫无声息地就来到了他的世界里,带着它这身足以照亮灵魂的亮光,带着它这看似脆弱,却又锋芒毕露的闪耀,它来了……

它就在这里,就在这个世界中,它叫:英雄!

此刻,它就像是每个人心目中渴望着的那位盖世英雄一样,令人心脏与灵魂感到窒息般的颤抖。

疯子不知道他自己哭了多久,真的不知道,只是明白,这一刻他竟然不需要酒精的麻醉,也不需要香烟,为什么?

不知道,一支钢笔,它的魔力竟然是如此之大,为什么?

不明白,完全不明白。

此刻的他或许是哭累了吧?

然后像一位最为最为纯洁,那最为最为虔诚的三岁小孩一样,捧着手中的无上至宝,用尽所有的虔诚,为它吸了墨水,当在笔记本上写下第一笔之时,他觉得,自己的生命从这刻又开始了……

对的,繁华喧嚣的城市,很是残酷,但依旧没有任何办法来淹没这支钢笔的光亮!

这个世界确实也挺残酷的,令人绝望,可这完全无法吞噬这支钢笔的锋芒!

酒精?

确实厉害,能淹死人的梦想,可却无法淹死心之所向的真理!

这是一支钢笔,它是英雄!

是无比闪耀的信仰!

是无比疯癫的锋利!

它?

不是一只在温暖壁炉前酣睡的狗,它,是一只在凛冽寒风的暴雪中疾奔的狼,狼心所向,永不回头,哪怕声嘶力竭!

它,是飞蛾扑火时,那至死不渝的精神!

丽丽?

对的,它完美无暇地写出了这两个字,疯子为之而欣慰,点燃一支香烟,看着笔记本上的这两个字,确实不怎么好看,而且锋芒毕露的笔尖,弹性太过完美,这字,似乎都有了笔锋一般,可是?

疯子他可从不曾记得,曾经的自己字有所谓的笔锋,那真的就像是乱涂乱画一样。

哦?

不对,丽丽还在这座城市里,甚至还偷偷看过他呢,而现在自己却在做些什么呢?

像一条在壁炉前酣睡的狗?

不是吧?

壁炉都没有吧?

不对,他觉得自己之前的生命是停止的,而现在,生命又重新踏上了该去的方向。

他又哭了,抿嘴中,轻咬嘴唇,泪流满面,开始记录,决定要书写智慧,不!

要书写真理!

或许,这将是一句天大的玩笑,不过没有关系,因为智慧与真理,不就在自己眼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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