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精灵族的刺杀(2/3)

西区既然是集市,那么就显然会人声鼎沸,嘈杂无比,不过,这样的地方,在希恩城内,多不胜数。

可以想象这样一个超大的城市中,如果只有一个集市是多么窘迫的事情。

也难怪亚历克斯要死乞白赖地要在这里生活。

进城的税金就要一个银币,如果出了城,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再支付一个银币的进城税金。

在这个机遇和困难并重的城市之中,只有通过努力,和创造机会,才能出人头地。

当然,如果遇到一个赏识你的人,或许也会一飞冲天。

精灵族的敏捷让马克见识到了,威震天根本无法捕捉到两人精确的身影。

两道黑影在房顶上飞奔几乎可以用一闪而过来形容。

尤其是前面的一个,几乎就是一道黑色的闪电。

马克子爵的速度,也不过如此。

这样的高手……确实让马克浑身热血沸腾,他自然没有挑战过剑圣,而事实上,他也认真地估计过,他并没有挑战剑圣的实力。

就算是面对龙骑士,也只能靠群殴。

严格地说,他也是普通高手中的一员。

但是之所以他能取得这样的名声和战果,一是他的勇猛和无所畏惧,另一方面,则是他是一个颠覆者,颠覆了人们对普通召唤师的估计。

马克绕七绕八地走过了几个交易站,高大雄壮的身躯让周围的人都不敢上前来推销他们的东西。

毕竟,马克身上的贵族服装不是平民敢招惹的。

而一些桀骜不驯的战士或者佣兵,则是被马克的杀气压制的不敢动弹。

甚至马克走过的一瞬间,都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两年来的历练,越发地让马克成熟。

所谓的收发自如杀气才是高手,那只是对杀手而言。

一个真正的战士,要时刻保持着向前的魄力,这也是为什么统一兄弟会,整合阿尔济势力之后,马克还能保持人格魅力的原因。

如果仅仅是实力,那么还有很多人比马克强!

归根究底,那是一种气势,也可以称呼为精神。

简而言之,它叫……勇气!

这里属于帝都的第七区,房子的风格属于一百五十年前的风格,平整而雄壮,犹如沙漠帝国的泥沙夯实的城墙,斑驳而昏黄,太阳照射过来,在墙壁上反射出一阵白晕。

马克咬着苹果,咔嚓咔嚓的声音,扰乱了这个死胡同的宁静。

他在狞笑,背对着两个黑衣人,站着一动不动。

身下的影子拉的并不长,还没有到正午,太阳的高度并没有到正午时分。

艾斯的弓箭已经瞄准了马克的后背,马克咬住了苹果,突然弯下了腰。

仿佛是松开牛皮靴子上的搭扣一般,然后通过眼神的余光瞄了一下四周,心头冷笑,已经有了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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