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首歌的赌注(1/5)

第四章十首歌的赌注

去年上半年,李然从起点传媒得到的分红和稿酬以及李然几年下来积累的资金共有一千多万台币,买下起点传媒周围的三千亩地花了李然一百五十万台币,剩下的八百五十万台币全部投入到的电影公司大楼和员工宿舍,对李然来说,这两个是目前最为重要的。

《拳霸》台岛的电影总票房超过了六百万港币,按照合约,李然可以拿到其中百分之二十的电影票房,也就是一百二十万港币,再换算成台币是六百万。

而这六百万李然都没有过手,直接全部投到了唱片公司和房子上。

这些都是李然个人的,所以出现也是由李然出。

建造起点书香传媒办公大楼和员工宿舍花的钱一部分是去年上半年起点传媒赚的五百万,下半年起点传媒赚的钱也陆陆续续投了进去。

好在《拳霸》的电影拷贝卖到了东南亚等国,《拳霸》东南亚的电影票房达到了三千万港币,几乎是港岛《拳霸》电影票房的四倍。

可以说,真正养活港岛电影人的不是港岛观众,而是东南亚的电影观众。

后世韩国、日本和泰国等本土电影复兴崛起,导致了港片海外市场萎缩,港岛电影也走向衰落,最后只能北上依靠大陆。

李然能够拿到手的分红就有六百万港币,几乎相当于台岛《拳霸》电影的总票房。

据后来李小龙打电话给李然说,嘉禾的邹先生后悔答应和李然签这个百分之二十的约定。

要知道,李然要的是电影票房的百分之二十的分红,而不是电影净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的分红,这里面相差大了去了。

一般来说,一部电影的票房净利润基本上是电影票房的一半,甚至还要低。

这还算是好的,有的电影的票房还不够成本。

从电影的拍摄准备,到拍摄,再到后期,拷贝,上映,几乎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成本,电影院线也要那电影的分成。

其实真正算下来,嘉禾在电影《拳霸》上面赚到的钱和李然的分红差不多。

嘉禾出钱出力,到最后,赚的钱和只动了动笔杆子的李然差不多,邹先生怎么可能不后悔。

如果李然和嘉禾没有签那个约定的话,嘉禾最多给李然二十万,港币,和七百二十万港币相比,差了三十六倍。

这还没有算上《拳霸》的欧美票房,知道亚洲所有院线《拳霸》基本上下画,欧美的院线《拳霸》才刚刚上映,电影票房还没有统计出来。

即使是这样,为了表现自己的大度,起到千金买骨的作用,邹先生还拜托李小龙来台岛的时候给了李然五万港币的红包。

但是,嘉禾收获的绝对不止这些。

《拳霸》火了,如果李然的编剧不出什么问题的话,《拳霸》可以延伸拍成一个系列,对嘉禾来说就是挖到了一个金矿。

而且,不说别的,港岛《拳霸》的八百万票房摆在那里,无形之中抬高了嘉禾的名誉,这是用金钱买不回来的。

邹先生不会短视到连这点都看不出来。

有了三千万台币,李然才有了来台北的底气。

虽然李然对台北并不陌生,但是李然看到的只是台北的表面。

要想知道一个城市真正的面目,还是要靠地头蛇。

李然在台北的熟人有两个,琼瑶和左宏元。

琼瑶给电影改编和写过剧本,和电影公司打过很多次交道。

左宏元给电影配乐,和唱片公司的交情肯定不会浅,李然第一次和左宏元见面的时候,左宏元还很卖力地劝说李然加入唱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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