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气本诸身,而身之节无定处,三节者,上中下也。
以身言之:头为上节,身为中节,腿而下节。
以上节言之:天庭为上节,鼻为中节,海底为下节。
以中节言之:胸为上节,腹为中节,丹田为下节。
以下节言之:足为梢节,膝为中节,胯为根节。
以肱言之:手为梢节,肘为中节,肩为根节。
以手言之:指为梢节,掌中节,掌根为根节。
观于是,而足不必论矣。
然则自顶至足,莫不各有三节。
要之,若无三节之分,即无著意之处。
盖上节不明,无依无宗,中节不明,浑身是空,下节不明,自家吃跌,顾可忽乎哉。
至于气之发动,要皆梢节动,中节随,根节催之而已。
然此犹是节节而分言之者也,若夫合言之,则上自头顶,下至足底,四体百骸,总为一节,夫何三节之有哉?
又何三节中之各有三节云乎哉?
要论四
试于论身论气之外,而进论乎梢者焉。
夫梢者,身之余绪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气者亦所罕论。
捶以内而发外,气由身而达梢,故气之用不本诸身,则虚而不实,不形诸梢,则实而仍虚,梢亦乌可不讲。
然此特身之梢耳,而犹未及乎气之梢也。
四梢维何?
发其一也。
夫发之所系,不列于五行,无关于四体,似不足论矣,然发为血之梢,血为气之诲,纵不必本诸发以论气,要不能离乎血而生气,不离乎血,即不得不兼及乎发,发欲冲冠,血梢足矣。
其他如舌为肉梢,而肉为气囊,气不能形诸肉之梢,即无以充其气之量,故必舌欲催齿,而后肉梢足矣。
至于骨梢者,齿也。
·筋稍者,,指甲也。
气生于骨,而联于筋,不及乎齿,即未及乎筋之梢,而欲足乎尔者,要非齿欲断筋,甲欲透骨,能也。
果能如此,则四梢足矣。
四梢足而气亦自足矣。
岂复有虚而不实,实而仍虚者乎。
要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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