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又一批的人马倒下去。
鲜血染红了峡口。
……
天色暗下来,义军后撤了。
他们再一次没有突破包围,留下满地的尸体,撤向峡谷中央。
晚来的萧风,卷着粗砺的黄沙颗粒,掠过堆积的尸体。
从凌乱的死尸堆里,爬出一个满面染了鲜血的小兵,他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旧葛布袍子,帽子掉了,手里握着一杆被鲜血染红了半截的长矛,睁开惊恐的眼睛,四下张望。
他叫谭天保,本来不属于这场战争和这个年代,是从二十一世纪脑袋发蒙穿越来的。
作为一个学习成绩不好,勉强考上一所中等医学职业学校的年轻人,对前途充满了悲观,时常做一些穿越然后轰轰烈烈的英雄梦,梦想着……金戈铁马,叱咤风云。
终于在一次重感冒发烧之后,成功穿越到了明朝末年。
确实轰轰烈烈。
惨烈到无法想象。
作为一名李自成部队里的“中军传令兵”,在车厢峡这个倒霉的地方,经历了几番生死战,发生在身边的杀戮、搏斗、血肉横飞……一次次惊心动魄,同伴们接连被砍掉头颅,刺穿了身子,血肉模糊地倒下去,生命,此时就如草芥。
谭天保的心甚至都忘记了恐惧,快要麻木了。
仗,又打败了。
三个传令兵,在这次突围不成后,又死了两个,谭天保侥幸死里逃生,握着染血的长矛,从死尸堆里爬出来,赶紧去追赶队伍。
官军一会就要来打扫战场,所有尸体的脑袋都会被割下来,去报功领赏。
想保住脑袋,就只有逃回队伍里。
谭天保仓仓皇皇,倒拽了长矛,狼狈不堪地追着义军的败兵,回到中军,却又莫明其妙地遭到了一顿毒打。
中军传令总管是个满面横肉的大汉,平素飞扬跋扈,见谁不顺眼,张口就骂,举手就打,谭天保已经挨了他好几回欺负了。
“贼你玛的瓜皮,”总管操着古代陇中方言一边臭骂,一边用手里的马鞭劈头盖脸抽打谭天保,“别人都死了,你个怂蛋跑回来做甚,妨人败家的怂货蛋。”
“叭,叭,”鞭子抽下来,打到额角上,皮肉登时绽开,流出血来。
谭天保火冒三丈。
我哪儿做错了?
自己从战场上死里逃生,浑身的血污还没来得及擦一擦,就挨了长官一顿毒打,这哪儿还有天理。
在这种农民暴动聚起的队伍里,没有什么道理好讲。
大多数官兵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陇中莽汉,性情就和野猪野熊也差不太多,粗野是从娘胎里自来带的标签。
在这个莽汉组成的世界里,仗势欺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强的欺侮弱的,成伙的欺侮孤零的,就象是虫子吃草一样自然。
不要试图讲什么素质、原则、文明……这一类的字眼儿在这个世界里行不通。
这一刻,谭天保很想抄起那柄带着血的长矛,狠狠刺进总管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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