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顿饭,能来的,自然都得来。
大号的日子不是?
金克丝的事情搞定了,意外之喜还扩大了基地的市场,也就是时间确实来不及,要是时间够,我都想请人来给咱们搞点节目了。
不然就这么几个人坐着聊天喝酒,虽然好吃的不少,总感觉少点气氛不是?
想到这里,我还真是冒出个主意。
咱们家金克丝不是都要进军娱乐圈了吗?
让她到时候饭局结束唱个歌什么的总可以的。
也算是给高青蓝面试了。
就是不知道金克丝唱歌如何,我是没听过,据胡导说非常好听,这小子的口味应该不差,他能说非常好听,应该是没问题了,不然他也不至于开始就说服我让金克丝走着条路的,好歹人家胡导的偶像可是迈克尔杰克逊不是?
这么一对比,我顿时有了底气了。
于是抽了个空档跟金克丝说了这么个意思。
金克丝很给面子。
爽快答应了。
“可是,张哥哥,我唱什么歌啊?”金克丝没准备,这一问,把我也问懵逼了。
“这样吧,你喜欢唱什么歌?
或者说,你唱什么歌觉得最好听,你就唱啥。”我只能这么出注意了。
“燃烧我的卡路里行不?”金克丝笑着问我。
这丫头什么时候也学会拿我寻开心了?
“你变了,金克丝,你不是原来的那个金克丝了,连你也欺负我了。”我故做伤心难过的样子。
“好了好了。
知道张哥哥对金克丝最好了。
那.
.
.
我唱个高姐姐可能喜欢的歌曲吧。
一剪梅。
如何?”金克丝歪着头想了想,认真回答我。
“耶,小丫头什么时候这么聪明了。
可以,这个歌雅俗共赏,又好听。
唱起来好像也不难。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