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合伙买卖(1/2)

成亲之后过了两日,按照习俗王信夫妻就要回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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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酒楼倒还好说,卖酒之事怕是不易!”

宋朝施行专利榷酒政策,一个是官酿官卖,另一个是民酿民卖。

顾名思义,前者是由官府独占酿造、出售的全过程,可以享受垄断暴利。

后一种则是允许酒户买扑承包,所谓‘买扑’就是承诺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获得开坊置铺、酿酒卖酒的权力。

这就是一种包税制度,比如官府核计某样产品的应征税额后,招商承包。

有意成为包商的,即买扑人者,可自行申报税额,以出价最高者取得经营执照。

成为包商后,便获得一定程度的垄断权,没有执照者不得参与竞争。

因此,晁盖有此一言。

对此,王伦早有对策,“晁兄大可以换一种方式,找那些规模较小的商铺,其用现有执照参股,我等出技术和商品,成立新的商号。

就是经营权咱们也可以不要,只要年终的分红。”

其实在这年代,有钱人家里都会私酿美酒,官府屡禁不止。

不过只要这些人不拿出来卖,就可以了。

王伦既然想要酿酒,自然是看中了其中的利润。

此时民营的酒商只能用土法酿制果酒、药酒和配制酒,其中又以果酒为主,像王伦知道的曲酒、烧酒是少之又少的。

此时的果酒,是以各种果品和野生果实,经发酵酿造而成的低度饮料酒。

土法造酒,度数较低,口感也差。

王伦这几年,在各大城市也见过不少,诸如葡萄酒、、苹果酒、梨酒、、樱桃酒、荔枝酒、石榴酒、黄柑酒、甘蔗酒以及蜜酒等,种类可谓繁多,销量却很可怜。

就是在东京商品繁华之地,一年的销售额也没多少。

来到宋朝后,据王伦观察,宋人好酒如命,但偏好口感香醇的低度酒,因此黄酒才会大行其道,成为最主要的酒种。

果酒却是让人望而远之,其色泽浑浊、内有絮状杂质,且酸涩味苦,掩盖了本应有的果香,实打实的劣酒。

既然如此,就有了王伦发挥实力的余地。

至少他的曲酒,还是独门手艺。

比如用荔枝造曲酒,就是收集带酒香的腐烂荔枝,取其果皮及部分果肉,加入到新鲜橙汁中,然后在常温下发酵,待产生明显酒味后,便说明有大量的荔枝酵母菌产生。

然而必须以一定配比浓度、在一定发酵时间内,一定发酵温度下,才有可能发酵出合用的酒曲来。

说来简单,但是这个“一定”的比例却是关键,王伦有了朱富和杜兴两位人才,当然问题迎刃而解。

得到合适的酒曲之后,便可以将新鲜荔枝果汁少量多份的分装,分别加入酒曲发酵。

待到发酵完成,再用洁净的纱布用力挤压,色泽味道都极浓郁的原液便流出来了。

然后将鸡蛋清打成泡沫状,用少量原液充分搅拌混合,再加入坛中,充分搅拌和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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