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不得自己原本的名字了,也记不得家在哪。
只是我醒来之时,便看到了身旁的她,那个粉色长发迎风而立的女战士,很显然,这是我的救命恩人,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花木兰。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她只说了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对于她的救命之恩,叫我不必挂念。
后来,她还给我取了一个颇有意义的名字,叫做铠,铠甲的铠。
铠,可护己,可护人,倘若需要战斗,还可以身为刃,必叫敌人血债血偿。
所以,从我获得新生的那天起,就有一个英姿镌刻在心头,怎么也挥之不去。
现在想来,与她的初相遇,已经很久远的事情了呀!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我不后悔与她相遇,我悔恨万分的是,我们相遇的太晚。
后来,我总是在做一个梦,梦里,是无尽的长城,黄昏的余晖,将她的影子拉的很长,而她犹如浴血战神一般,守卫着这诺大的长城,她转过身来,看着我,我以为,她要叫我的名字,可是我看着她的口型,分明说的是——
花木兰:“江湖不见。”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爱一个人,难道有错吗?
不,爱一个人,本身是没有错的,可我错在,不该去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花木兰,似她这般用武力来掩饰忧伤的女子,她的心里,是有人的,而那人,不是我。
而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她的心里有人了。
我:木兰,好巧啊,你也来长城上看月亮啊!
我:好巧啊!
木兰,你也来王者峡谷玩啊!
我:好巧好巧,木兰,我们又见面了呀!
天下哪有这么多巧的事,当然是我一直在跟着她了。
江边,夜色,正值人间元宵佳节。
我:不好意思在今天约你出来,只是我对这里不太熟悉,而且也实在没有其他认识的人了,真的是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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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兰:无碍,今日正有空闲。
我:嗯?
这花灯不错,很漂亮,我送你一个吧。
花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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