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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
灵光广告策划公司。
临近下班的时间,林时音将做好的文档保存,关闭了电脑。
萧蔷从门外走来,手里拿着一些东西,“时音,之前你在A组落了些东西,这是在你的储物柜里看到的。”
林时音先前是在A组,后面因为郑烨的事情自请调到了B组。
不过现在她失忆了,这些她都不记得了,而薄承御也跟灵光的老板打了声招呼。
有关之前的一切,不会有人跟林时音刻意提及。
“谢谢。”林时音接了过来。
有几个信封,几支笔,几张打印好的工作表,还有一个小小的本子。
依稀是日记本。
萧蔷走后,林时音坐在办公椅上,翻开了这个本子。
第一页最下方的角落,写着一个很小的“音”字。
这是她的习惯,无论是在学校上学,还是几年前在京城医院实习,只要是她的本子,最下方处总会标记一个“音”。
但是——
林时音并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从小到大都没有。
她往后翻了翻,在第五页的纸张上,写了一些内容。
是她的笔迹。
“今天晚上承御扔了一封离婚协议书让我签字,我追问理由,他说因为白沐回国了。
我曾在他的书房里见到过白沐的照片,是他与
白沐的双人合照。”
“他两以前是恋人,青梅竹马的恋人。
我自知在承御心里的分量远不足白沐,所以我答应了离婚。”
“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一年的婚姻生活,承御对我很好,他是我的初恋初婚,我很爱他。”
林时音捏着纸张边角的手加重,黑色的瞳仁也紧致地缩了一下。
她继续往后翻。
日记不是一页接着一页写,而是空几张纸就写一篇。
可以想见,写下这些内容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而下一篇内容也佐证了林时音的想法。
三年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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