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雅发懵是因为害怕。
倒不是她害怕丢了一个亿的代言费,而是怕林枭招惹了飞马集团。
飞马集团的实力不比沈氏集团差,在全省绝对可以呼风唤雨。
所以,它拒绝别人可以,因为那叫牛逼、霸气。
别人拒绝它却绝对不行,因为那叫被卷了面子。
无论多红的明星,在有钱有势的人眼里也不过是个玩物而已。
因而,在飞马集团面前,风雅还没有抗衡的能力。
而王振坤的发懵完全是因为看不懂林枭这么做究竟什么原因。
“艹!
小子,你知道把什么撕没了吗?
那叫一个亿啊。”
在王振坤眼里,林枭纯粹是疯了。
“不就是一个亿吗?
我不赚就完了。”风雅时刻不忘维护林枭。
一个亿是不少,但远没有林枭重要。
既然林枭撕毁合同,就说明他不喜欢让她为飞马集团代言。
林枭不喜欢的事,别说挣一个亿,就算是挣百亿千亿风雅也不会去做。
“风小姐,你为了一个穷鬼,竟然放弃了一个亿?”王振坤更懵了,而且是满腔怒火。
一个骗吃骗喝偏财偏色的穷鬼,何德何能让一个风头正盛的大明星如此死心塌地去维护?
“别说一个亿,为了他我可以放弃我的演艺事业!
所以,不用拿你所谓的代言合同要挟我,因为,对我不起任何作用!”
风雅声音冰冷,义正词严!
闻言,林枭好生感动。
但显然她是误解了林枭的意思。
林枭撕毁合同,不是不喜欢风雅为飞马集团代言,而是这件事他轻松就可以解决,并且是只要他一出面,就不是一个亿了。
“你……”
王振坤被风雅彻底怼没电了。
剧本不应该这样啊。
他丛横于世多年,见过的女人不计其数,哪有几个能经受住金钱诱惑的?
何况是一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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