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送检(2/5)

律师圈子也是龙蛇混杂,乱象丛生,三三在此坦言一二,也是希望各位看官以后如果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吃亏上当。

当然也希望同行理性看待,不喜勿喷,切莫对号入座。

一般的刑事案件,县一级(包括县级市)的公、检、法都能够“一条龙”办理了,我们叫作管辖。

但重大疑难的、涉外的、可能会判处无期或死刑的案件,都由地、市(州)一级的司法机关管辖。

故事中肖阿姨的案件涉嫌故意杀人,是有可能判处无期及以上刑罚的,所以由地、市(州)一级司法机关管辖,这也是我和瑞子需要去到州里的原因。

律师代理刑事辩护,一般情况下收费都会比普通民事案件高一些。

至于什么原因,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三三只能说,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委托人都是报着“花钱买自由”的心态找上门来的,自由是什么?

自由多金贵呀!

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一般会经过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负责,也叫侦查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负责,也叫公诉机关)和审判阶段(法院负责,也叫审判机关)。

所以律师代理刑事辩护也会照着这三个阶段来收费,这是比较中规中矩的收费方式。

当然,笼统谈好总的价格,一次性收费的也不少,如果是这种收费方式,律师也详尽地告诉了你每个阶段的收费价格,那么恭喜你,你算是遇到一个比较良心的律师了。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会通过对案件的了解、分析,最后确定辩护方向,也即“无罪辩护”和“轻罪辩护”(也叫有罪辩护)。

網

鉴于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有没有?

有!

但是概率非常小,小到什么程度,可以坦言说和中彩票差不多。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公、检、法三家都是执行法律、运用法律的机关,他们对于“罪与非罪”都已经非常娴熟。

如果一个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就发现犯罪事实不存在,那么侦查机关会以撤销案件的方式终结本案,也就没有下一个环节可言。

当案件到了公诉机关,如果公诉机关经过审查,也发现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构成犯罪,那么公诉机关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也就此终结,同样不会走到下一个环节。

而一个案件经过了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的两重“过滤”,最后到审判机关却变成了无罪,言下之意就是说前两个机关都错了,各位看官觉得这种概率会有多大?

因此,一般情况下的刑事辩护,律师大多会以“轻罪辩护”作为辩护方向。

选择“无罪辩护”会慎之又慎,因为一旦“无罪辩护”的方向错误,会给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人,造成难以挽回的不利后果。

如果哪位看官“有幸”惹上了刑事官司,而你的律师经过分析后“郑重”地告诉你:

“这个案件粗一看,确实构成了犯罪;但细化了案件事实,再结合法律一分析,似乎又在罪与非罪之间;可是凭着我多年的经验,以及我个人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我却认为这个案子不构成犯罪。

但要认识到这一层不容易,所以我个人认为,要想把这个案子处理好,关键在于首先掐断先入为主的有罪思想对办案法官的影响,继而引导办案法官,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以及客观地看待本案事实……”

“亲其亲”,这是老话,说白了就是人都有护短的情结。

如果你作为被告人家属,我相信这段话一定会说得你热血沸腾,并且让你更有底气坚持自己一厢情愿的无罪观念,当然也会让你对这位律师信心倍增,甚至会从心底升起一股“相见恨晚”的感觉。

于是,花再多的钱,你也会觉得“物超所值”!

然而三三想提醒你的却是:你要小心了,你遇到的是一只“千年的狐狸”,业务水平高低暂且不说,忽悠人却着实下了一番功夫。

前文故事中的钱光明这个角色,就是从这类人物中提炼、升华而来,之所以给他取了“钱光明”这个名字,也并非三三随心所欲,而是有一定的意味在其中。

当然,你遇到的律师也可能是这样,啪啪拍着胸脯对你说:“你放心,你这个行为绝对不构成犯罪”,那么你可以起身走了。

因为这只“狐狸”属于刚“下山”那种,道行还浅着呢!

谈完了“无罪辩护”,咱们再来说说“轻罪辩护”。

真正良心的律师,在客观分析了案件事实之后,会告诉你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境况,以及会影响后续定罪量刑的情节和因素。

最后才会提出一个相对贴合实际的预判,或者说是评估。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附近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