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送检(3/5)

他不一定会和你谈法律如何规定,因为谈了你也不一定懂。

案件结束之后,你会发现,法院的判决和当初律师提出的预判相差无几。

但往往是这个时候,委托人会觉得,既然当初律师的预判和现在的判决结果差不多,那么我这律师是不是白请了?

我的钱是不是白花了?

其实我告诉你,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因为你的律师给你说了实话,他的作用和价值体现在,努力促使判决结果无限接近当初的预判。

如果没有这位良心律师的工作,也许案件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

当然,你也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情形和刚才说的差不多,只是案件的判决结果和律师的预判相差比较明显,而且作为当事人的你更愿意接受判决的结果。

当然也会庆幸,多亏请对了律师,判决的刑期整整比之前的预判少了三年或是五年。

这就跟农贸市场买菜一样,最后成交的价格比商贩口中吆喝的价格低了不少,你的心里总会觉得自己是成功的。

其实这不过是正确的市场营销手段,切合了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而已。

说出来,各位看官也都懂。

三三曾经办理过一个涉嫌强奸的案子,委托人的精明出乎了我的意料。

当时委托人听完我对案子的分析和预判之后,当即决定委托我作为他儿子的辩护律师,对于我提出的律师费他没有一点意见。

办完委托手续后他笑呵呵地对我说:“其实在你之前我已经见过好几个律师。”

我说:“看出来了。

为什么选我?”

他的回答极其简单:“你不蒙人。”

后来判决结果出人意料的满意。

他也满意,我更满意。

因为我最初给出的预判是四至五年,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四年半至五年半,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四年。

跌破了检察院量刑建议的下线。

这个案子成为了我好长一段时间的招牌,也成为了我和朋友喝酒、聊天时臭嘚瑟的资本。

后来这位委托人请我吃饭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是早年间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之后一直从商至今,再没有机会接触法律工作。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我俩相识一笑,像两只狐狸。

说到这里,事情并没有完。

因为这个案子还有后话。

判决之后,当时办案的检察官主动联系了我。

他说,当时工作疏忽了,发出的《起诉书》有点小小的瑕疵,让我把之前的《起诉书》退给他,他重新修正后再补一份给我。

我听了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都是一座山上的狐狸,还给我玩儿这些聊斋?

我说,哎呀!

我的工作也疏忽大意了,原件被我不小心弄丢了。

还好我留了复印件,已经装卷归档了。

要不,我给您再复印一份?

他一愣,只得悻悻地说,复印件就不用了。

我假模假样地问他,但是我看那《起诉书》没问题呀,哪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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